尊敬的孙俊华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创新动力”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分办。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一些大额诉讼标的案件对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很多公司在专利维权过程中遭遇错误判决,凸显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存在的漏洞与不足,若此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对企业创新发展形成阻碍,影响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故亟待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创新保驾护航。”针对以上情形,您提出了强化司法审判监督与指导、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与教育等建议,这些建议针对性很强,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研究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统筹推进,进一步提升服务,提高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水平。具体如下:
一、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许昌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始终聚焦创新保护,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坚持惩罚导向,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和刑罚,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权利、效率、诚信导向,及时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平等保护导向,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坚持协同保护导向,在全市两级法院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构筑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网。全面落实侵权赔偿性惩罚制度。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之所以频繁发生,违法成本低无疑是症结之一。要有效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就必须提高包括侵权损害赔偿额在内的违法成本。对于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许昌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大胆适用惩罚性赔偿进行判决,让侵权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知产权利人吃下司法保护的“定心丸”。
市中院针对基层法院被发改案件发布典型案例、调研报告,认真分析被发改原因,统一裁判尺度和裁判思路。由主管领导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召开质效座谈会,现场面对面指导、交流审判业务,通报基层法院质效情况,指出短板问题,要求提升整改。通过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商事案件微信交流群、办公平台、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认真答复基层法院提出的疑难问题。
二、拓宽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效率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解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大幅提升案件处理效率提高思想认识,府院联动纵深发展。
优化审判团队配置,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挑选政治素质强、兼具民事和行政审判经验、司法能力强的法官及法官助理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以“快办案”“细办案”为核心,构建知识产权案件“快审+精审”梯次审判工作模式。
三、持续放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全面延伸审判触角
提高站位意识,主动为大局服务。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空间,通过审理案件、联系企业等多种形式,密切关注全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涉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动向。与相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政部门对新型案件和疑难复杂问题的业务研讨与交流,形成共识,统一执法尺度。继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重视加强与工商、质监、科技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质监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的提高。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走进本地企业,与企业就知识产权保护建设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耐心解答企业负责人提出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问题。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法官走进校园,为学生们进行知识产权普法宣讲。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普法工作。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929806
联系人:民五庭 古绍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