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红军、李会超委员:
您们好!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法院执行难”的提案收悉。您们的提案由市中级法院主办。我院对您们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执行难”问题长期困扰着法院系统,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一大瓶颈,从查人找物难、协助执行难、案多人少三个方面分析了执行难的现状,并就加强执行联动,完善当庭宣判与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媒体曝光与公众举报奖励机制,利用AI技术助力执行工作,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与后勤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全市法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近年来,许昌法院在党委的有力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执行工作部署,紧扣“公正效率”主题,抓牢主责主业,深化执行改革,推进多元共治,各项质效指标在合理区间良性运转,近三年,年度整体质效和重点工作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在狠抓主业上持续发力
围绕省法院“豫剑执行”工作部署,打造“莲城利剑”执行品牌,统筹调度全市执行干警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痛点,强力推进涉民生、涉企业等重点案件,去年至今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259次,拘传5131人,拘留1526人,扣押机动车157辆,强制腾房43处,累计执结涉民生类案件13271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6.37亿余元,用心用情、高质高效办好人民群众的“身边案”。
全力护航地区金融发展安全,持续开展涉中原银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欠工作,全市累计执结涉金融案件4622件,专项督办了25件千万元以上的案件,盘活不良贷款27.83亿余元,执行到位现金6.44亿元。把“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坚决落到的实处,开展“涉黑恶案件执行攻坚”和“涉黑恶案件回头看”两个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黑财”6.26亿元,到位率达97.03%,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在协作联动上持续发力
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市中院与市公安、发改、税务、金融、自然、往建等部门全面强化协作联动,持续深化联动机制建设,切实破解执行难题。积极推动许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许法〔2020〕2号文件,标志着我市协作联动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市中院进一步加强与市公安局的协作联动,积极推动联动机制在实践层面落细落实,先后联合印发了5个文件,建立了车辆查控联动机制、联合打击拒执机制、出入境联控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各机制运转以来,累计线上查封机动车6万余辆,实际扣押机动车4千余量,拘留被执行人4700余人次,打击拒执犯罪683人。联合不动产、公积金的管控部门,全面拓宽“点对点”查控网络,全面强化涉案财产的线上查控,推动市自然资源管理局不动产查控中心进驻市中院运行,实现市域不动产、公积金等财产信息“一键查询”和无缝查控,累计高效查控不动产6万余处,财产查控效率提升近2倍。与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及失信信息共享工作,充分发挥失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在干部调整、人事任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职时进行失信核查,对人员失信信息动态管理。期间接受各部门失信函询70余次,反馈失信信息3200余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在深化改革上持续发力
在省法院统一部署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打造执行改革“许昌模式”,将执行案件“七个刚性约束”与专员模块化管理有机结合,通过财产处置、办案节点、终本结案等关键环节的精细化监管,切实提升执行规范化。一是从严抓实财产处置,建立事务集约中心,自主研发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实现文书制发等9项批量事务“一键生成”,从财产查控情况等7个维度,智能繁简分流到办案团队,对查控财产处置情况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精准监管,对于迟延扣划、迟延调查处置的一律公开通报,确保财产处置高效化无缝衔接。二是从严抓实节点管控,建立卷宗管理中心,全面应用节点可视化监管和线上材料收转系统,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纸质卷宗线上收转,案件数据自动录入,线上线下信息同步,流程节点自动监管,到人到点精确分析,实现人卷分离、以卷管案、以案管人,建立节点超期问责机制,定期通报节点超期情况,严肃问责到人,坚决整治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问题。三是强化终本监管刚性,建立终本案件监管中心,自主研发终本案件智能审核巡查系统,对标21个程序标准,围绕“财产处置”关键环节对终本、终结案件进行智能审查,同时对零到位终本案件,依职权终本案件全部提级审查,累计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交叉评查33次,终本案件实际合格率持续提升至90%以上,不规范问题逐步得到纠治。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查,协助执行难,案多人少、物力不足等问题,仍制约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更高水平发展,结合您给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市中院将会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筹监管,特别是对辖区鄢陵县法院等执行工作较为薄弱的基层法院进行专门指导提升,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从严打击拒执。对于恶意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者,坚决强力打击。不断擦亮“莲城利剑”执行品牌,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悬赏力度,切实突出执行强制性,高质量推动首执案件,全力突破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重点案件。进一步加强与市公安局、发改委、自然资源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拓展“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网络,完善查人找物、临控拘留、联合打击拒执机制,凝聚攻坚执行难的合力。
二是强化节点监管。统筹各基层院配齐卷宗管理专员,抓好抓实“以卷管案”这项基础工作,扎实做好卷宗同步生成,节点同步录入,由专员每日做好节点监管,预警督促承办人即时消除整改超期节点,定期汇总通报节点超期情况,从承办人到管理专员严格把控每个环节,以节点规范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三是抓实终本规范。统筹各基层院建立高素质终本续管团队,配齐终本管理专员,对终本结案和恢复执行扎口管理,由专人做好终本后续工作,全面压实监管责任。组织干警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系统学习,以最严标准扎实把好终本结案关,不符合法定终本条件的坚决退回整改,定期通报到案到人。起草规范终本的指导意见下发全市法院,为终本管理工作提供指引。定期开展集中评查、跟班学习,坚决纠治违规终本问题,全力推动终本规范化提升。
四是善意文明执行。统筹各基层法院审慎稳妥办理好涉企案件,区分“失信”和“失能”两种情形,对于“失能”者慎用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采取措施,充分考量企业正常运营需求与合法权益,坚决避免因过度执行、滥用执行权引发不良舆情事件。落实好信用惩戒预告、失信分类惩戒、信用分类修复三大机制,在适用限消、纳失措施前全部提前发出催告通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给“失能”者留下喘息空间,促使其逐步走出困境,从源头减少失信主体数量。
五是做实执行公开。全面落实节点公开要求,向当事人及时发送办案节点信息,具备条件的,依法向当事人公开卷宗,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优化当事人的司法体验感。为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的沟通渠道,以建安区、魏都区为试点建立执行接待中心,开通12368执行专线,全天候接待办理当事人诉求,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铺开,有效解决承办人联系难、诉求反馈难问题。加大失信执行人曝光力度,定期发布失信“红黑榜”,对失信者进行联合信用惩戒。
六是抓实队伍建设。建立进出有序的队伍管理机制,着力将一批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精兵强将配备到执行队伍,院、局长带头正风肃纪,带头担当作为,以最严标准管理队伍,将缺少担当、违法乱纪的人员及时清理出执行队伍,确保队伍健康活力,最大程度的加强执行工作的财、物倾斜力度,全程做好执行工作保障。
全市法院将继续聚焦发展所需和人民所盼,在攻克“执行难”上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努力以更高水平的执行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人民群众交出更加满意的“司法答卷”。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929159
联系人:执行局 朱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