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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第080302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5 11:05:34


尊敬的江浩委员: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我市预付费卡消费监管”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由市商务局、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分办。我院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今年3月中央发布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预付式消费缓解经营资金困难、促进投资和降低消费成本、促进消费的作用,打通消费堵点,回应社会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许昌两级法院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提振消费、促进投资、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助力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正确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系、保护合同自由和实现合同公平的关系。近年来,市中院在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与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全面加强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强化行业信用监管,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有力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商家依法经营,助推预付消费等新兴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一是推进立案登记制向纵深发展。针对预付费消费纠纷,许昌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专门的立案服务窗口,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对接线员进行专业培训解答预付费纠纷相关问题,着力打造“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全流程智慧诉讼服务模式,线上线下立案同时进行,同时建立了网上立案容缺受理、跨层级协同立案、跨区域协同立案机制,拓展了立案途径,提升了立案便利度,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二是推动多元调解资源向一点汇聚。市中院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努力推动构建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对于预付费纠纷的前端化解,许昌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发挥特邀调解机制功能作用,建立“法院+商会”、“法院+律师”、“法院+人民调解”“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多种形式的纠纷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基层治理组织调解等多元解纷作用,在纠纷诉至法院后积极推动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审前,化解在萌芽。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社会风险预警作用。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重要方式。针对现代社会预付费纠纷多发的情况,许昌两级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服务大局一是,对工作中发现的预付费纠纷中反映出有关单位或领域普遍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和隐患风险等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并在发出司法建议后积极跟进,确保司法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市中院切实加强与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累计归集共享重点行业信用信息13000余条,与市发改委信用办定期对企业、商家信用信息进行分级评估,定期发布企业、商家信用“红黑榜”,向社会公示,帮助消费者提前预判消费风险,同时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银行等职能部门推送信用信息,对信用评级不良的企业、商家进行重点提示监管。今年以来,依法对255个不良企业、商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157个,联合各部门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在企业、商家在人才引进、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获取融资等方面进行限制。同时,在企业、商家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优评先时,接受组织人事部门信用函询20余次,累计查询反馈信用信息1200余条,及时出具信用评价意见。

五是从严打击失信行为。市中院统筹调度全市执行干警持续开展“莲城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推进涉民生、涉企业等重点领域案件,全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和处置。今年以来,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44次,拘传1889人,拘留484人,扣押机动车41辆,强制腾房43处,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34000余次,累计拍卖处置涉案财产1815件,执结涉民生类案件6371件,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5.23亿元,用心用情、高质高效办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件“身边案”,切实维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份,组织全市执行局开展“春雷”集中行动,分批开展拘留、扣车、扣划集中行动,高质高效推动首执案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是强化守信激励机制。统筹全市干警在执行办案中区分好“失能”和“失信”两种情形,强化守信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灵活适用信用惩戒措施,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自觉履约践诺。对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暂时无能力履行的“失能”者慎用强制措施,对恶意不履行,全面加大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打击力度。建立分级分类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对于情节较轻的“失信”者,原则上纳入短期失信,严禁滥用无限期失信。对暂无履行能力的失能者,经申请,依法单次解除限高措施或缩短失信期限,已经全部履行义务的,及时解除惩戒措施,今年已为600余家企业修复了信用。建立信用惩戒预告机制,在纳入失信、限制消费前,全部提前发出预告通知,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至今已累计发出催告通知1700余份,300余个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全市企业失信主体占比近两年下降在5%以上。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聚焦发展所需和人民所盼,紧跟社会发展,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强预付消费等新兴行业的引导和监管,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构建诚实信用的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929199 2929159

联系人:立案二庭      执行局 朱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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