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一书。本书全文收录全会《建议》和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文章,着重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108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和阐释,是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权威辅导材料。
16.怎样理解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17.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18.如何理解优化高校布局、分类推进改革、统筹学科设置?
19.怎样理解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
20.为什么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16.怎样理解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建议》提出:“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这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现实需要。
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目的是通过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数据、平台等创新要素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近年来,我国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创新生态优化,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流动,培育了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有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
第一,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促进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围绕企业需求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中试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共同开展技术熟化、试验验证与成果转化,强化研用贯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用各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强化企业创新决策权,建立健全由企业牵头凝练提出国家科技计划中产业应用导向项目的形成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直接应用于产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二,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企业创新人才不足是制约创新能力的主要原因。完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实施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校招企用、学术休假等措施,缓解企业创新人才不足的问题。高校、科研院所要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按规定通过参与合作、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等形式,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围绕科技创新吸引、培养、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协同创新。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支持企业海外引才。对企业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办理工作许可、签证、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企业建立与岗位职责、创新绩效密切关联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技术股权、股票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激励企业科研人员创新。大力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发挥企业家在推动技术创新、资源整合、成果转化和国际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激发企业家勇当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厚植创新文化,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在企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创新氛围。
第三,多措并举促进要素集聚。优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不断提升各类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支持企业承担更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加强科技金融对企业的支持,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催生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加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向企业开放,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供科研条件支撑。鼓励地方政府设立面向企业的技术发展基金,围绕“卡脖子”技术、社会公益性技术、行业大数据中心、前沿产业技术标准等联合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和技术攻关孵化。
17.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建议》提出:“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这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举措。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
当前,我国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需要突出科技创新的需求牵引和目标导向,突出支撑科技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突出促进科技创新的人才政策保障,加强高质量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建立面向科技发展需求的创新人才动态培养机制。通过持续改革和完善教育理念、教育体系、教育方式,培养和输送能够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活动、有效匹配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人才。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重大任务和资源统筹。完善科技人才需求监测预测,超前研判人才供需情况。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着眼提高创新能力,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科技、教育、组织、产业等部门共同开展学科设置动态调整的机制。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对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物科技、新能源等国家战略领域急需人才的针对性培养,探索重大科技任务“订单式”人才培养。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家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注重学科更新,强化师资队伍、课程设置等配套支持,建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相互支撑、带动学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
第二,深化科教协同育人。围绕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任务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的培养力度。建立适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国家重大任务需要的人才组织调配、科研资助、激励保障机制,精准支持各类战略人才力量。发挥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的育人功能,推动科技项目、平台基地、人才一体化部署。支持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加强国家实验室与高校博士生联合培养,明确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人才培养要求。加强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的普惠性支持。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加快完善校企联合、工学交替、“双导师制”等培养模式。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支持企业吸引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
第三,完善良性互动的环境。人才成长和发展,离不开创新文化土壤的滋养。深化评价体系改革,加强教育科技人才评价联动,完善评价机制,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统一规范教育科技人才评价的原则、标准。切断人才“帽子”与各类创新资源的关联,不把人才“帽子”作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发挥好高校学术交流平台作用。培养创新文化,营造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和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志存高远、爱国奉献、矢志创新。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孕育更多优秀人才。
18.如何理解优化高校布局、分类推进改革、统筹学科设置?
《建议》提出:“优化高校布局、分类推进改革、统筹学科设置”。这一部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承载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功能,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2024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119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57所(含独立学院154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51所,高职(专科)学校1562所,成人高等学校249所。我国高等教育总体规模稳居世界第一,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2024年在学总规模4846.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8%。高校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对国家战略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高等教育在布局、类型、结构、层次上,还难以满足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需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战略定位,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优化高校布局,分类推进改革,统筹学科设置,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实现由大到强的系统性跃升。
第一,优化高校布局。这是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对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准确把握高等教育的服务面向、阶段特征、时代要求和发展规律,结合国家战略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变化、科学技术创新等实际情况,新建部分国家战略急需学校,优先考虑理工农医类高校,建强应用型本科学校,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聚焦创新型国家建设、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的战略需要,加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力度,高标准设置高职(专科)学校,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优化,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注重教育资源与人口协调发展。支持各地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差异化特色化布局高等教育,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要素组合,有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分类推进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样的。要积极适应普及化高等教育的重大阶段性特征,统筹考虑人才培养差异性、科学创新多样性、评价机制包容性,推动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支持理工农医、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等高校差异化发展。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分类支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功能定位、实际贡献、特色优势,建立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和水平。
第三,统筹学科设置。学科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是立德树人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当前,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已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科技创新已成为影响产业变革的最大变量,这些都对学科专业设置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坚持需求驱动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尊重规律与超常布局相结合、做优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宏观调控与自主调节相结合,健全人才供需对接机制,完善学科专业目录快速响应机制,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大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培育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优化存量学科专业,更新学科专业内涵和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
19.怎样理解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
《建议》提出:“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这对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化中国式现代化人才支撑意义重大。
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旨在优化人才空间布局,破解人才区域分布不均衡、中西部人才竞争力薄弱等问题,推动区域创新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人才是区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不仅直接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质量和速度,还通过技术扩散、产业升级等方式,影响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和资源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作出重要部署,这些都凸显了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系统观念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发挥人才队伍整体功能,确保人才区域布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人才是第一资源,区域的创新发展必须依靠人才。要始终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优先位置,夯实创新驱动发展的人才基础,持续增强人才效能,激发创新活力,形成强大牵引力和驱动力。促进区域内、区域间的人才协调发展,防止人才过度流向东部沿海地区,防止中心城市的人才“虹吸效应”。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环境、地理区位、历史文化等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吸引集聚高水平人才。鼓励相对落后的地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利用数智技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提高对各类人才的承载能力。
我国已经拥有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不断优化、作用日益突出的人才队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中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但我国人才区域分布不合理,主要集聚在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相适应,制约着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需要根据不同区域和城市的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建设布局,加强人才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作,在差异化发展中寻求优势互补,形成分工合理、梯次联动、健康有序的人才区域发展体系。
实现人才合理、公正、畅通、有序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需要不断优化国家人才生态,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培养流动的规律,推动人才政策与区域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加快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发展,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增加中西部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加快完善人才区域流动制度,加强人才在不同区域间流动竞争秩序的监管,减少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不断健全地区之间高效协同、开放共享、互利共赢的人才合作关系。
20.为什么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建议》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这是推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的重大战略部署。
第一,人工智能是数字经济时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成为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尽管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处在全球第一方阵,但在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我国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占得先机、赢得优势,就必须在基础理论、方法、工具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有利于发挥我国产业体系完备、市场规模巨大、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以实际应用加速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向上生长,形成以创新带应用、以应用促创新的良性循环。
第二,随着大模型训练成本持续降低,多模态融合技术不断优化,智能体和具身智能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正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生活,创造出大量新的发展机会。许多国家纷纷出台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布局,催生出无人驾驶、人形机器人、自主飞行无人机、脑机接口、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智能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新领域新赛道,这些都可能成长为改变未来商业格局、重塑全球经济的“竞技场”。在激烈国际竞争面前,谁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化、产业化上先行一步,谁就在市场开拓上占有先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应用导向,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
第三,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数量迅猛增长,应用场景持续扩大,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从数字化阶段向数智化阶段迈进。过去10年,数字中国建设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创造有利条件、奠定良好基础。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10%,规模稳居世界第二;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超1600亿元,比2023年增长30%以上;智能制造成效显著,建成3.5万多家基础级、230多家卓越级智能工厂;数字化生活逐渐成为我国社会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高效办成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等为人民群众带来方便。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既一以贯之地将数字中国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又与时俱进地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快普及、深度融合,奋力开拓数智化发展新局面。
第四,推进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在科技突破上,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技术探索和基础架构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开源生态培育构建自主可控、协同运行的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系统。在要素支撑上,要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抓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加强人才引育,加大金融和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在规模应用上,要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变革,促进人工智能同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深度融合,降低人工智能技术在就业、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优先应用门槛,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构建创新活跃的智能经济和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在安全保障上,要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