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一书。本书全文收录全会《建议》和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文章,着重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108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和阐释,是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权威辅导材料。
36.怎样理解积极扩大自主开放?
37.如何理解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
38.为什么要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
39.如何理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40.怎样理解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
36.怎样理解积极扩大自主开放?
《建议》提出:“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中国越开放就越发展,越发展就越开放,民族复兴之路必然是扩大开放之路。察史观世,开放是强国的标志,世界上居主导地位的强国往往是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的旗手。过去我们的开放是“跟跑”,现在我们的开放是要“领跑”。要实现“领跑”,开放水平需要逐步迈入世界前列,充分展现开放自信和大国担当。
扩大自主开放是高水平开放的题中之义。过去40多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当前的自主开放,是立足自身之需、兼顾世界之盼,积极主动地扩大开放。扩大自主开放,对内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对外可以开放促合作破围堵。扩大自主开放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有助于引进更多国际先进要素,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深层次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推进经济全球化的中国方案,有助于以自身开放带动世界共同开放,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
新时代以来,我国对外开放取得历史性成就。货物贸易规模连续8年居世界第一,出口、进口全球占比分别稳定在14%和10%以上,服务贸易、双向投资稳居世界前列。2013年以来,先后设立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限制性措施“清零”。自2024年12月1日起,给予所有同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我国开放水平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但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差距。2024年,我国开放指数在129个经济体中排名第38位,仍有较大开放空间。尤其是服务、数字领域,开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外贸体制、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难点有待突破,涉外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积极扩大自主开放,需要把握好以下4个方面。
第一,更加注重规则对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合规机制。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持续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全面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扩大免签国家范围,不断优化便利人员往来政策措施。以负面清单方式推动服务和投资谈判,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边境后”开放,对标推进国内相关领域改革,落实好“准入又准营”,着力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
第二,更加注重服务业开放。扩大服务业开放是高水平开放的重点。推动扩大电信、医疗领域的开放试点,稳妥有序扩大教育、文化领域自主开放,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提升现代服务业开放水平。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深入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展会,吸引更多知名企业投资、更多服务业态落地。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推进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
第三,更加注重合作共赢。开放涉及国际利益再分配,合作共赢是减少开放阻力的必然选择。推动构建和维护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秩序,与各国开展互利共赢的经贸合作,深化“一带一路”务实合作,加快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持续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同时为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提供更多便利。
第四,更加注重共同开放。推进全球经济治理变革,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全面参与贸易与环境、数字贸易、人工智能、供应链韧性等新领域规则制定。通过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平台机制,积极营造自由、开放、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环境,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37.如何理解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
《建议》提出:“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世界百年变局下,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特别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抬头,国际经贸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对我国外部发展空间形成明显挤压。
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是新形势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积极作为,有利于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边境后”开放水平,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拓展开放合作空间;是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务实举措,有利于深化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合作,推动我国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塑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是推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的主动担当,有利于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贸秩序,为全球贸易投资、发展合作营造良好环境,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均衡的方向发展。
当前,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由贸易协定,与自由贸易伙伴贸易额占外贸总额(含港澳台)约43%;对外签署生效的双边投资协定已达111个,其中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签署生效的双边投资协定有92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生效,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自由贸易区,对促进区域贸易投资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创新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协定新范式,与30多个非洲国家签署《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无论区域还是双边,贸易投资协定安排推动了合作共赢,促进了协同发展,为各方共同繁荣提供了持久动力。
新形势下,扎实做好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工作,要统筹开放和安全,坚持“量”、“质”、“效”并举。
第一,在“量”上着力,扩大贸易投资协定覆盖范围。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同更多国家和区域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同更多全球南方国家商谈自由贸易安排。继续深挖与更多贸易伙伴的合作潜力,充实务实合作内容,完善双边投资协定的全球布局,进一步织密贸易投资协定网络,扩大我国贸易投资合作“朋友圈”,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
第二,在“质”上着力,提升贸易投资协定水平。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提高自由贸易协定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比例,以负面清单方式推进服务贸易谈判,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推动升级现有双边投资协定,提高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保护水平。
第三,在“效”上着力,加强已生效贸易投资协定实施工作。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区域经贸安排中开放承诺和相关规则,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全面、及时提供协定有关咨询服务,做好宣传推介,定期开展评估和分析,不断挖掘协定潜力,提升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便利性和利用率。加强地方和产业对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工作的参与,打造协定实施的示范地区和行业。通过持续释放贸易投资协定的红利,进一步促进商品、服务、投资的区域和双边自由便利流动,更好惠及企业和人民,拉紧我国与各贸易投资伙伴的合作纽带。
38.为什么要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
《建议》提出:“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外贸顶住了压力、展现了韧性,贸易强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货物贸易规模接连跨过5万亿美元、6万亿美元两个大台阶,2024年达6.16万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32.4%,已连续8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出口国际市场份额稳定在14%以上,进口稳定在10%以上。服务贸易规模稳居世界前列,2024年首次超过1万亿美元。当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主义、自由贸易受到严峻挑战,世界开放指数不断下滑,我国外贸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建议》对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作出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应有之义。我国贸易顺差持续上升,连续多年世界第一,2024年达到9922亿美元,这对我国持续扩大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带来更大压力。扩大高水平开放,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出口质量和水平,推动市场多元化;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扩大进口,实现进出口平衡发展。近年来,我国出台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等政策,在充分发挥出口对经济支撑作用的同时,挖掘更多进口潜力。比如,我国关税总水平已逐步降至7.3%,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给予已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正通过商签经贸协定,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有利于兼顾中国之需和世界之盼,统筹考虑以我为主和商量着办,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创造合作共赢新空间。
第二,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2024年我国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拉动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0.3%,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出口方面,“含金量”、“含新量”持续攀升,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速,智能家电、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产品等成为外贸新名片,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18.2%,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进口方面,大量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满足了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累计培育43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了进口贸易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有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第三,这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无论出口还是进口、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都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外贸有力推动了稳增长、稳就业、惠民生,进出口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达1.9亿人,占全国总就业的1/4,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主体近70万家,其中民营企业约占9成。我国积极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和商品清单,批准近500种优质农产品输华,2024年进口消费品超过2500亿美元,丰富了商品供给,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这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务实举措。贸易合作,既可成就彼此,又能惠及世界。2024年,我国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不仅为全球提供了优质产品和服务,也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提供了保障。我国是近80个经济体的主要出口目的地,2024年进口占全球总进口的10.5%,中国大市场已成为全球共享的大市场。到2024年,我国连续7年举办进博会,意向成交金额累计超5000亿美元,该博览会已成为全球共享的国际公共产品。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有利于以中国开放推动世界共同开放,让中国大发展成为世界大机遇,不断扩大经贸朋友圈,携手推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进合作共赢、命运与共。
“十五五”时期,需要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提升出口质效,积极扩大进口,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39.如何理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建议》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数字贸易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和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包含数字订购贸易和数字交付贸易。当前,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和经济新增长点。《建议》对创新发展数字贸易作出部署,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已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道,成为贸易强国建设的“三大支柱”。从发展规模看,2024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规模(包括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和数据贸易等)达2.9万亿元,同比增长6.5%;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主要指数字订购贸易)达2.7万亿元,同比增长14%。从细分领域看,一大批数字影视、网络游戏等数字产品广受全球欢迎,人工智能、云服务等数字技术贸易稳步发展,互联网平台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增长势能显现,数据贸易枢纽地位逐步凸显。从产业基础看,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世界第二,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日益丰富,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数字服务市场开放水平有待提高、数字治理体系有待完善、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碎片化等。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可着重从以下4个方面发力。
第一,扩大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高数字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边界,切实把握好度,平衡好发展和安全。在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高效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第二,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加强数字应用场景和模式创新,提升数字内容制作质量和水平,培育拓展跨境数字交付渠道,扩大数字影视、数字动漫、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领域出口。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促进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专业服务等业态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对外贸易。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不断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
第三,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启动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打造开放水平更高、制度创新更活、营商环境更优、引领作用更强的数字贸易集聚发展高地。做强做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提升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进服务外包数字化高端化转型升级。更好发挥各类展会作用,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打造成为全球品牌展会,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拓展数字贸易合作渠道。
第四,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各类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相关规则制定,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强与东盟国家、中亚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数字贸易合作,扩大数字贸易“朋友圈”。
40.怎样理解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
《建议》提出:“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走出去”是经济规律使然。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从商品走出去到资本走出去,是大国发展的必经阶段。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意愿较强,这是顺应发展阶段的主动之举。企业走出去的收益是国民财富,体现在国民总收入(GNI)中,而不是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我们在关注GDP的同时,也应关注GNI,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使“中国经济”与“中国人经济”良性互动,为中国式现代化开辟新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投资大国地位日益巩固。202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922亿美元,连续13年居世界前三;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660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42%。截至2024年底,我国对外投资累计超过3万亿美元,在境外共设立企业5.2万家,遍布190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资产总额9万多亿美元,海外利益遍布全球。对外投资既有力支撑了国内发展,带动我国产品服务走出去,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也帮助东道国改善民生,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也要看到,一方面我国国民总收入长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有必要积极稳妥走出去,提升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另一方面,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对外投资合作风险增大,国内产业空心化的担忧增多,需要我们把握好度,推动合理有序走出去。
当前,全球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呈现多元化布局、区域化合作、绿色化转型、数字化加速的态势。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对外投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对外投资立法,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从事前意向报告、备案核准到事中事后统计监督、信息报告、合规经营等全链条监管体系。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发展,通过对外投资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实现投资和贸易相互促进。
第二,优化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公共服务,升级“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综合服务大平台和专业服务分平台有机结合。拓展提升专业服务,增强法律、金融、财会、咨询、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出海服务能力。集成创新地方服务,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形成央地联动、区域协同、资源集聚的出海服务生态。
第三,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平台功能。支持东道国产业发展合作,加强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要素集聚、产业空间承载、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协同和区域市场辐射,更好发挥合作平台载体作用。推动与国内园区协同发展,加强境内外园区的联动协作、产业对接互补,更好服务国内产业升级和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第四,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融合互通,加强国际产业分工协作,深化与全球南方国家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务实合作,深化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矿产、新基建、新能源等领域合作,共同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培育共赢共享的全球大市场,促进建立平等性、包容性和建设性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伙伴关系。
第五,完善海外风险防控和利益保护体系。强化海外风险防范,开展重点国别风险评估,及时发布境外风险预警信息,指导督促企业做到“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危业不投”。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加强合规管理。加强对外磋商,持续推进商签或升级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营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更好维护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