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许昌法院“六个一”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9-02-20 09:48:20


    2月19日下午3时许,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内,近30名法官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考试,考试的内容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前不久公布的“五个严禁”的规定。肃穆的考场内,他们有的低头沉思,有的奋笔疾书。

    今年1月8日,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教育和司法廉洁教育,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 “五个严禁”的规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为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通过六项措施,教育提醒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句提醒在耳。推出反腐倡廉每日提醒制度,每天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警示语,提醒干警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心态不静、不要做两面人、不要胡乱交友、不要无所作为,教育广大干警每日三省自身,筑牢反腐倡廉“生命线工程”,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张卡片随身。专门制作了印有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法官不得有的13种行为”的警示卡片,要求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中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和生活中随身携带,时时处处严格对照规定,认真执行。

    一个公示上墙。实行“法官廉情公示”制度,设立法官廉情公示栏,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对法官家庭情况、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各个方面进行公示,每次公示3天。每个干警和当事人均可以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监督,对于情况不符的,随时举报,随时查处。

    一部电话连心。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向社会公布了7部24小时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46个,已建立网站的法院还开通了网上举报,公布了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场考试检测。组织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的干警,对 “五个严禁”规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测试,检验学习教育效果,提高广大干警认识。

    一条红线预防。专门下发文件,设置制度“红线”,规定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杜绝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7934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