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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66-70)

发布时间:2026-01-04 16:13:35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一书。本书全文收录全会《建议》和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文章,着重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108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和阐释,是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权威辅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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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如何理解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

67.为什么要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

68.如何理解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69.如何理解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

70.怎样理解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



66.如何理解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重要基础。《建议》提出:“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这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的重要举措。

社保基金按保障层次来划分,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保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社保基金筹集和运行管理制度,各项基金总体上均有一定结余,保障了相关社保制度的平稳运行。同时,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人口老龄化加剧等因素影响,未来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的压力增加,需要及早防范、综合应对。

第一,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基金征缴管理,促进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保,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推动将更多符合企业职工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这两项社保基金规模。进一步明确财政支持社保基金责任,优化财政补贴机制。继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第二,健全社保基金统筹调剂机制。完善并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科学调配使用全国统筹调剂金,有效均衡地区间基金收支余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在省级范围内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政策和基金管理,提升医保基金区域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医保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继续提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质效。

第三,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机制。强化长期投资理念,深化对长期资金收益和风险来源的规律性认识,更加注重基金中长期收益,健全长周期考核机制,及时分享国民经济增长的长期收益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成果。加强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分析研判,持续完善社保基金投资政策,增强社保基金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股票投资、实业投资、固定收益投资等投资运营水平,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增强社保制度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平衡能力。持续巩固壮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通过稳健投资运营争取更好投资效益,有效发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储备基金作用。发挥好各级社保基金理事会等专业机构作用。

第四,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推进社保基金监督立法,全面提升依法监管、协同监管、科学监管能力水平,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全国统一、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基金安全。

67.为什么要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

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建议》提出:“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这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实现“逝有所安”的重要举措。

基本殡葬服务是由政府主导、面向全民提供的公益性殡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存放和生态安葬等项目,其核心在于确保公民享有体面、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的基本权利。近年来,各地积极发展公益性殡葬服务,出台减免困难群众丧葬收费的政策,加强城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普遍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同时,还存在相关政策的公益性导向不足、行业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是彰显殡葬服务公益性,解决殡葬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殡葬服务文明规范、便民惠民水平的治本之策。

第一,有利于优化殡葬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能够保证殡葬服务各个环节的质量。要完善和落实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流程标准。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供需适配、节地生态的原则,加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力度,强化规划、用地、资金投入等要素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土地资源稀缺、居民接受度高的大中城市,优先发展骨灰堂;在土地资源相对充裕、传统安葬观念浓厚的地区,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各地区在遵守国家规定基础上,还可以结合实际增加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给予支持,提升建设管理水平。鼓励以不占地或少占地方式处置遗体和骨灰,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第二,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能够将公益性贯穿到殡葬服务全过程各环节,避免不必要、不合理支出。殡仪馆是提供殡仪服务的主体,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围绕遗体处置量、居民治丧需求等情况,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其公益属性。加强对殡仪馆、公墓价格的管理,明确公益性公墓、政府及事业单位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的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标准。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审批,对现有的经营性公墓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和综合监管。继续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拓展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太平间、市场化“一条龙”殡葬服务中介组织服务经营行为,杜绝丧葬用品销售市场不明码标价、漫天要价等现象,确保各类经营主体行为规范有序。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第三,有利于培育良好社风民风家风。殡葬与社风、民风、家风密切相关。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为将社风、民风、家风有机结合,培育文明新风提供了载体。要结合实际制定丧葬礼仪规范指引,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为平台,培育推广新型殡葬礼仪。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倡导节俭办丧、文明祭祀、低碳祭扫,传承慎终追远、厚养薄葬的殡葬文化,进一步彰显殡葬的人文意蕴。完善村规民约,有效治理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陈规陋习,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稳妥推进散埋乱葬治理,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减少存量,改善农村环境。加强生命文化教育,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死亡、正确理解殡葬,摒除对殡葬行业的偏见。

68.如何理解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住房是人民群众安身立命之所。《建议》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这是适应我国住房发展新阶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也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效释放扩内需、促消费巨大潜能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供应规模快速增加,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总体上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们期望住上更高品质的住房。2025年3月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全面提高住宅层高、隔声性能、电梯设置等标准。各地区积极探索,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好房子”样板项目。同时,与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住房需求相比,住房设计建造精细化水平、住房科技研发应用等方面还需持续提升和加强。住房是家庭最大、最重要的一项消费,加强“好房子”建设将有效激发家庭消费需求,带动家装、家具、家电等上下游消费。通过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新型建造技术等新技术,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在房屋建设的应用,还将驱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变发展理念,从注重速度、数量转向追求高质量、新科技、好服务,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时代的“好房子”应当具备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特征。安全就是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放心。房屋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附属设施等坚固结实、牢靠。水、电、气、热和电梯等设备运行稳定,能对火灾、燃气泄漏等监测预警,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舒适就是让人民群众住得健康舒心。室内立体空间尺度适中,功能分区合理,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充分利用,建材绿色环保,室内空气质量和隔声性能良好,温湿度适宜,满足人民群众健康、舒适生活需求。绿色就是让人民群众住得节能环保。通过综合应用各类绿色低碳技术,提升住房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性能,更节水、节电、节气、保温,既减少家庭使用支出,又为社会节能降碳。智慧就是让人民群众住得方便便利。融合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住房设备智慧响应、自动调节,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高效、个性化的服务。

“好房子”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从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服务等多个方面统筹推进。一是完善标准体系。落实好2025年版《住宅项目规范》因地制宜制定出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构建“好房子”建设的标准体系。二是提升设计水平。针对不同地域特点、不同群体多样化居住需求,精心设计不同户型、不同面积的“好房子”提高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让房子的每一平方米都物尽其用、物有所值。三是强化科技赋能。面向高品质居住需求,攻关住房品质提升的关键技术,研发更高性能、更加绿色的建筑材料。大力推广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加快建设数字家庭,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互联互通,提升智能化水平。四是健全产业体系。打造涵盖建材、家居、家电等多个领域的产业集群,大力推广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材和装配式装修。探索以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方式改造老旧住房。五是强化服务供给。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新智慧物业服务模式,支持物业企业提供养老、托幼、助餐、家政等生活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居住服务需求。持续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补齐“一老一小”、停车充电、休闲健身等服务设施短板。

69.如何理解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

《建议》提出:“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这是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201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章规定健康促进相关要求。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影响健康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更加多元多样,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愈发凸显,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精神卫生、职业健康、地方病等问题不容忽视。与此同时,健康促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积极主动促进健康的政策制度体系还不健全,部门间政策措施还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全社会积极维护健康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不合理膳食、缺乏运动、超重肥胖、心理精神障碍等生活方式和身心问题,以及重大传染病等已成为影响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挑战。为此,需要关口前移推动系统降低群众患病风险,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程度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以更加强健的身心状态迈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把握和推进。

第一,把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积极推动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把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将人均预期寿命变化、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传染病和慢性病控制、托育服务发展等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完善保障健康优先发展的规划、投入、治理、绩效等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使健康产出结果在国际上的排序总体领先于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第二,完善健康促进的政策制度环境。积极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关规定,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个人积极参与的健康促进制度机制,明晰疾病预防、资源配置等环节责任与保障,加强跨部门协作,强化以健康促进为导向的协同治理和高效监管。推进健康影响评估立法,推进各地全面建立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健康危险因素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健康风险早期识别和主动干预,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完善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机制。大力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体重管理行动。全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保持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动态全覆盖并有效发挥作用,推广健康管理小组、健康积分等经验,将卫生健康融入基层公共服务与治理机制。

第四,健全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的制度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本社会单元主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创新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形式和传播方式,全面建立各级健康知识和核心信息发布制度,鼓励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公益宣传,建设并规范健康栏目,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知识宣讲,让健康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引导公众积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疾病风险自我防范意识,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努力实现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40%以上,健康素养城乡和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

70.怎样理解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

医疗机构运行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是财政补偿、医保政策、人才队伍、内部管理和地区差异等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建议》提出:“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其中的县区主要指县、县级市、市辖区、旗等,基层主要指乡镇(街道)和社区。这是针对政府举办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投入提出的,是维护我国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一项重大政策安排,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健全中国特色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主力军。其中,县区级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承担着接收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重要职责;基层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守护亿万城乡居民健康的第一道防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县区、基层医疗机构在促进分级诊疗、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其运行发展直接关系群众健康获得感,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此同时,县区、基层医疗机构体量偏小、抗风险能力差。“十五五”时期,全面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对于维护完整医疗服务体系、方便患者就近就便就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促其稳定发展,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推动。

第一,研究细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投入机制,在落实公立医院6项财政补助政策、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性亏损、人员经费、设备购置等投入内容。

第二,推动逐步加大政府对县区、基层医疗机构投入力度。对县区公立医院,加大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投入力度。对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逐步加大服务收费不能弥补业务运行成本部分的政府补助补偿力度。

第三,逐步推进实施适当比例或形式的人员经费补助。落实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对符合规划的县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给予一定比例基本工资财政补助并逐步提高。研究推动将有关经费纳入政府“三保”范围。加强医务人员能力提升、人才培训培养经费支持。探索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一些特设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基层服务。

第四,研究对社会需要、收费能力较低的医疗机构和薄弱科室给予经费补助。如精神卫生、儿科、产科、感染、急诊、病理、中医、全科、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公益属性强,群众需求量大,投入人力和资源较多,但是医疗服务收费大多难以覆盖成本支出,需要从维护公益性角度研究给予基本运行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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