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王某、盛某、邱某与刘某、胡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长葛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王某、盛某、邱某赔偿款 48000 元;被告胡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刘某追偿。判决生效后,刘某、胡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等四人于 2020年7月向长葛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首次执行立案后,长葛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对被执行人刘某、胡某名下的财产信息进行多轮核查,同时也积极开展线下调查,实地核实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虽登记有多处不动产,但已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并启动处置程序,暂不具备司法处置条件,其名下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另案冻结,无足额可供执行的资金;被执行人胡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二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长葛市人民法院将该案纳入终本案件重点动态监管清单,定期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进行筛查,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针对性采取执行措施。期间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分两次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刘某未按和解协议足额履行,长葛市人民法院法院始终不松劲,持续核查其财产线索,对新发现的房产租金收益依法采取冻结、提取措施,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2025年7月,因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房产租金即将到期,长葛市人民法院迅速恢复执行程序,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深度核查,另一方面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刘某家中开展调查约谈工作,向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属释明法律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义务。最终,在法院的持续施压和耐心释法教育下,被执行人刘某的配偶代为履行了剩余全部案款,该案圆满执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小标的、大民生”终本案件出清范例,集中体现了长葛市人民法院在“终本不终止”理念下,对陈年旧案、小标的案件常抓不懈的执行韧劲。
许昌两级法院围绕“终本清仓”任务,聚焦“案结、事了、人和”目标,不断加大涉民生终本案件执行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114次集中执行行动,强制拘传617人,依法拘留269人,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针对5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秉承“小案大民生,小案不小办”理念,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措施。自工作开展以来,共恢复实结小标的终本案件2070件,执行到位4462万余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