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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终局”

——小标的终本案件出清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4-09 08:57:11


“小标的”关乎着“大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终本清仓”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许昌两级法院攻坚克难,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感,摸排线索、主动出击、精准打击,以高效执行、温情履职,让“沉睡”案件重焕生机,切实把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案例一

王某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

——迅速出警,强力威慑促和解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张某某以做生意缺资金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8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2019年10月,因张某某一直未偿还借款,王某起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作出民事判决。后原告王某申请再审,再审中经法院调解与被告张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剩余借款为45000元,张某某承诺于2022年5月将款项清偿完毕。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某未按照协议履行,2022年6月,王某向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魏都区人民法院网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涉及多起诉讼,其银行账户已被其他案件冻结,账户内无足额资金可供执行,经线下走访等传统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王某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9月,魏都区人民法院通过线索确定被执行人张某某具体位置,迅速出警将张某某拘传到院。张某某迫于拘留压力当日履行5000元,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每月偿还不低于1500元。2025年11月,张某某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王某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


典型意义

魏都区人民法院在案件终本后迅速出警、耐心调解,打破了被执行人侥幸心理,最终帮助申请执行人拿回七年前的欠款。有力震慑了规避执行的行为,彰显了司法刚性。

案例二

李某与刘某某婚姻家庭纠纷

——动态跟踪,智慧查控解民忧





基本案情

李某与刘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魏都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确定刘某某每月支付两个女儿的生活费4000元,并需支付教育费用。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某未按照协议履行,2024年7月,李某向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刘某某支付两个女儿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用共计29884.88元。


执行过程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魏都区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内仅有少量金额,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法以终本方式结案。

案件终本后,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长期冻结着刘某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2025年6月,法官在对终本后案件进行财产查控时,发现刘某某账户内进入大额资金,完全足以对此案清偿完毕,遂立即对刘某某银行账户进行扣划。本案在终本后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该案虽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进入终本程序,但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实行动态跟踪与复查,并第一时间采取扣划措施,体现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与司法为民初心融合。

案例三

左某与吴某故意伤害赔偿纠纷执行案

——刚柔并济善意执行续邻情





基本案情

左某与吴某系同村邻居。双方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吴某将左某打伤。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建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需向左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2155.33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在服刑期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2025年10月20日,在吴某刑满释放前夕,左某向建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建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查控,结果显示吴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吴某正在服刑,客观上无经济收入,线下走访调查也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进入终本案件库

被执行人刑期即将届满,且案件源于邻里纠纷,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定期进行动态查询,并主动与申请人左某沟通

吴某出狱后,建安区人民法院迅速将其传唤。起初,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吴某表示自己刚出狱,无工作、无收入,无力赔偿;左某则因身体受伤且赔偿迟迟不到位而气愤难平,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多次分别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吴某及其家属严肃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甚至司法拘留后果对其未来的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不便;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劝导双方化解矛盾。最终,吴某在家属的帮助下,主动凑齐了全部执行款22155.33元,并来到法院履行义务。看到吴某诚恳的态度,左某也当场表示谅解。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这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成功从终本案件库中“出清”


典型意义

本案中,建安区人民法敏锐预判到案件潜在的矛盾升级风险及被执行人刑满后的履行可能,主动标注动态关注、适时重启。执行过程既展现了法律的刚性,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从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从最初的抗拒转为主动履行,不仅实现了案件实质性的化解,更是消融了双方长达数年的积怨,实现终本出清与社会治理双赢

案例四

朱某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精确锁定,高效执结暖民心





基本案情

朱某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王某赔付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000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迟迟不肯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朱某于2025年9月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走访调查,未发现王某名下有房产、车辆等财产,冻结其银行账户,账户总金额仅一千余元,经扣划支付给申请人。因王某长期在外务工、踪迹不定,一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搁置,而是将案件纳入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库,持续跟踪、定期核查。

禹州市人民法院在开展小标的终本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将此类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列为重点攻坚对象,朱某执行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也列入执行台账中。在通过线下调查询问结合当事人提供的线索,禹州市人民法院精准锁定王某返乡信息,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其所在地,依法进行拘传。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时,其试图隐瞒逃跑,最终被执行干警控制在附近的玉米地。将王某带回法院后,干警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向其明确传达法院实际执结的决心,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和对日常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

一边是刚性的法律威慑,一边是耐心地劝导沟通,王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当场表示愿意履行。随后,在执行干警的长时间调解下,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朱某拿到执行款连连向法院干警致谢,并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认可。


典型意义

该案是小标的终本案件出清工作的生动缩影,执行标的虽不是大额款项,却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切身利益。禹州法院通过建立终本案件动态化管理的机制,定期“回头看”,确保案件有人管、有人抓、有结果,有效盘活“沉睡”案件。执行中,以法律刚性树立权威,以温情执行化解矛盾,既维护司法尊严,又争取当事人理解配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五

刘某与关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常态跟进,强大威慑促完毕





基本案情

刘某与关某恋爱期间,刘某多次向关某转账共计29500元,后因多次讨要无果,刘某将关某起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关某偿还刘某借款人民币29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关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刘某于2023年4月向襄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中,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关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经干警走访了解,关某常年在外务工,因未能掌握其下落,该案于2023年6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襄城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终本不终局的原则,对案件保持常态化跟进,多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告知其案件进展,同时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行踪线索。2025年9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有效线索,襄城县人民法院迅速出击,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明确告知其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无论躲到哪里,法院都会持续跟进,直至其全部履行完毕。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与耐心引导下,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


典型意义

本案顺利执结,是襄城县人民法院对终本案件持续推进、一追到底的生动实践。案件终本后,法院始终保持常态化跟进,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行踪线索,不因被执行人长期失联而放弃执行,也不因时间推移而放松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例六

裴某申请冯某劳务合同纠纷

——保障权益,刚柔并济促履行





基本案情

裴某与冯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冯某未支付裴某劳务费用,鄢陵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被告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裴某劳务费51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因冯某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裴某2021年5月25日向鄢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中,承办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经关联排查,发现被执行人涉案较多,履行能力较差,遂进入终本库。

案件终本后,鄢陵县人民法院并未放弃执行,在收到申请人提供行踪线索鄢陵县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干警、核实线索、迅速行动,于2026225日上午7拘传被执行人,冯某表示自身无履行能力,无收入来源且无法筹集款项。

鄢陵县人民法院秉持结事了人和原则,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协调,申请人充分考量冯某的实际困难,自愿放弃部分债权,约定一次性支付3000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劳务报酬的“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冯某长期无履行能力,且涉及多个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执行难度大。在掌握被执行人的行踪后,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结合其“无钱可还、无款可借”的实际困境,精准开展调解工作,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劳务报酬的部分受偿

案例七

李某等与刘某、胡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高压打击,常抓不懈保民生





基本案情

李某、王某、盛某、邱某与刘某、胡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长葛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王某、盛某、邱某赔偿款 48000 元;被告胡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刘某追偿。判决生效后,刘某、胡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等四人于 2020年7月向长葛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首次执行立案后,长葛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对被执行人刘某、胡某名下的财产信息进行多轮核查,同时也积极开展线下调查,实地核实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虽登记有多处不动产,但已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并启动处置程序,暂不具备司法处置条件,其名下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另案冻结,无足额可供执行的资金;被执行人胡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二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长葛市人民法院将该案纳入终本案件重点动态监管清单,定期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进行筛查,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针对性采取执行措施。期间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分两次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刘某未按和解协议足额履行,长葛市人民法院法院始终不松劲,持续核查其财产线索,对新发现的房产租金收益依法采取冻结、提取措施,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2025年7月,因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房产租金即将到期,长葛市人民法院迅速恢复执行程序,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深度核查,另一方面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刘某家中开展调查约谈工作,向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属释明法律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义务。最终,在法院的持续施压和耐心释法教育下,被执行人刘某的配偶代为履行了剩余全部案款,该案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小标的、大民生”终本案件出清范例,集中体现了长葛市人民法院在“终本不终止”理念下,对陈年旧案、小标的案件常抓不懈的执行韧劲。

许昌两级法院围绕“终本清仓”任务,聚焦“案结、事了、人和”目标,不断加大涉民生终本案件执行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114次集中执行行动,强制拘传617人,依法拘留269人,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针对5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秉承“小案大民生,小案不小办”理念,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措施。自工作开展以来,共恢复实结小标的终本案件2070件,执行到位4462万余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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