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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云龙专委一行到许昌调研指导减刑假释工作

发布时间:2026-04-25 06:40:04


4月23日上午,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云龙一行到河南省第三监狱调研减刑、假释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朱伟、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负责人郭永军、河南省第三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海、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何国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安战杰、许昌中院审监庭庭长吕军尚等人参会。

调研过程中,张云龙专委一行深入监狱一线,实地察看监狱生产监区、老病残监区,现场问询监狱一线干警,详细了解罪犯教育改造、日常生产生活、减刑假释提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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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许昌中院审监庭庭长吕军尚汇报许昌辖区减刑假释总体情况及工作成效,省检察院朱伟同志、省监狱管理局郭永军同志、省三监何国强同志、许昌市检察院安战杰同志依次围绕减刑假释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等问题进行了发言,省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杜燕萍对有关问题进行回应。

张云龙专委对许昌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给予了一定肯定,并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重视减刑文书规范性严肃性。严格遵循文书样式要求,确保裁判说理充分透彻、行文逻辑清晰严谨、法律条文引用规范准确,让每一份文书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切实彰显司法公信力。二是要自觉主动沟通分歧缩小差距努力达成一致意见。要自觉主动化解工作中的分歧,深入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及两院两部指导意见的核心要义与法律精神,坚持稳妥有序、先主后次、先易后难原则,逐步破解工作难点。三是要围绕核心突出重点遵循规律依法审理。核心是确有悔改表现,重点是认罪态度、改造表现,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扣分情况,规律是重事实、重证据,依法是减刑条件要依法、幅度要依法。四是要理解帮助引导监狱做好减刑假释工作。裁前主动协助监狱规范取证流程、完善开庭程序,积极协调解决回函率低等突出问题,提升案件办理效率;裁后充分考量监狱监管工作实际压力,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做好罪犯思想引导工作,助力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实现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刑罚执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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