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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认真贯彻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

  发布时间:2009-02-24 15:20:49


    2月20日下午,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鄢陵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张立勇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安排部署“调解年”活动。会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调解年”活动,把开展调解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09年法院工作重点。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要求各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迅速行动,全员参与,全面掀起活动高潮。为使“调解年”活动有章可循,该院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调解年”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从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判前调解、执行和解等方面全程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求从承办人到主管院长、直至院长,需要参与做调解工作的,均应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要努力构筑调解网络,推进平安建设。近年来,该院逐渐建立完善了基层工作网络,目前已经形成覆盖全县383个行政村的“平安建设网络”。今年,该院将广泛联系机关团体和社会团体参与到案件调解中来,全力打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调解网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四要继续坚持落实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各业务庭抽选业务骨干,担任乡镇和社区的人民调解指导员,通过定期上门指导、举行人民调解员讲座、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处理矛盾纠纷等形式,大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打造平安鄢陵。

    五要纳入绩效考评,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细化指标,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在制定2009年绩效考评办法时,将案件调解撤诉率作为考评标准之一,针对各业务庭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调解撤诉比率基数,由立案庭提供考评数据,根据完成情况加、扣相应分值,对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促使法官想调解、要调解,形成良好的调解氛围。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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