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浩委员: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国家消费新业态中建立‘许昌司法模式’标准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协办。我院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受理胖东来起诉,展现了司法保护企业商誉的积极姿态。在此背景下,许昌市司法系统可借助此次事件,率先打造适应新商业业态的司法保护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许昌模式”,为国家在新消费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实践范本,建议“建立消费新业态案件绿色通道、构建“预防、调解、审判”三层防护体系、打造“平台、司法”协同治理机制、创新“商誉侵权损失计算”方法论、建设消费新业态法治保障示范区”。您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迭代升级,直播电商、线上预付消费、网络平台交易、共享经济、社区团购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成为拉动许昌市域经济增长、激活消费市场活力的重要新动能。消费新业态在打破传统消费时空限制、丰富群众消费场景、助力本土商户转型升级的同时,也因交易虚拟化、主体多元化、权责模糊化、纠纷高频小额化等特征,滋生了大量新型消费纠纷,对传统司法治理模式、纠纷化解机制和权益保护体系带来全新挑战。为主动融入国家消费提质扩容战略,精准服务市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破解消费新业态司法治理痛点难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联动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调研全市消费新业态发展现状、纠纷审理态势及治理短板,系统梳理现有司法保障举措,结合许昌市域治理特色,探索构建适配消费新业态发展的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司法治理模式。
一、搭建分层解纷体系,源头化解增量纠纷
依托全市完善的人民调解网络,构建“诉前调解+小额速裁+专业审判”的分层过滤解纷机制。调解员下沉电商园区、商圈、社区,专职承接各类新型消费小额纠纷。本年度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027件,大量简易消费新业态纠纷在诉前实现就地化解,有效减少诉讼增量,降低群众和企业维权成本。同时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专项培训,聚焦网络消费法律法规、电子证据认定、新业态纠纷调解技巧等重点内容,持续提升基层前端解纷专业化水平。
二、开通绿色司法通道,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针对消费新业态纠纷特点,法院设立新型消费案件专属绿色通道,全面推行线上立案、异步庭审、电子送达、小额速裁等便捷机制,简化立案流程、压缩审理时限,对事实清晰、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消费纠纷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打破时空限制,大幅缩短维权周期,切实解决了新业态维权流程繁琐、周期冗长的突出问题,显著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效能。
三、把握司法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
对网络诋毁、恶意差评、刷单炒信、恶意投诉等新型商誉侵权纠纷,打破传统单一损失认定模式,创新构建适配新业态的损失量化计算标准。综合核查商家侵权前后平台流量、订单成交额、客户流失数据,结合行业平均利润率、品牌推广成本、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开支,精准核算实际损失。同时细化新业态案件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出台类案审理指引,统一全市法院新型消费纠纷裁判尺度,有效破解了新业态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损失认定难的司法困境,全方位保障消费者和电商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构建多元协同机制,凝聚共治合力
积极推动司法治理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各大电商平台、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搭建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处置、失信共享工作平台,压实电商平台主体监管责任,建立“平台前置协商、调委会居中调解、法院司法兜底”的递进式处置流程。司法机关定期向平台推送涉诉商户违规失信信息,倒逼平台强化入驻商家日常监管,有效破解了新业态治理中多主体权责不清、监管推诿、处置滞后的治理难题。
消费新业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载体,也是激活市域消费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下一步,许昌法院将始终立足司法职能,主动融入国家消费升级战略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大局,持续深化“许昌司法模式”建设,不断补齐治理短板、优化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坚持守正创新、精准赋能,持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标准化司法保障体系、常态化协同共治体系,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消费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为许昌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许昌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8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 0374-292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