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红军、孙绍武、张山佳、冯莹莹委员: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破解许昌市法院执行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协办。我院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许昌市中院在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坚决贯彻最高院、省法院执行工作部署,锚定“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忠诚履职担当,实干笃行尽责,锐意改革创新,在破解“执行难”上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努力推动全市执行工作平稳向好发展。
全市法院在狠抓主业上持续发力。围绕省高院“豫剑执行”工作部署,打造“莲城利剑”执行品牌,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痛点,强力推进涉民生、涉企业等重点案件,去年至今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915次,拘传3242人,拘留1042人,扣押机动车116辆,强制腾房112处,累计执结涉民生类案件13271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6.37亿余元,用心用情、高质高效办好人民群众的“身边案”。
全市法院在深化改革上持续发力。打造执行改革“许昌模式”, 全面落实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全程管控的办案新机制,指挥中心与三大办案团队紧密配合,集约组对涉案财产即查即冻,网拍组集中规范处置财产,卷管中心紧盯财产处置关键环节,强化全流程节点刚性监管,确保卷宗同步生成,节点同步录入,全程监管预警,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办,推动从“程序办结”向“兑现权益”深度转变,带动许昌法院执行质效指标跃居全省前列,主要质效指标在最优区间良性运转。
全市法院在服务发展上持续发力。构建涉企案件快立快执绿色通道,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优先采取“活查封”措施,有效发挥财产融资再生功能。对企业家依法审慎适用纳入失信、拘传、拘留措施,符合条件的,单次解除限高或修复信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活力。建立失信预告、分级惩戒、分类修复三大机制,精准区分“失信”和“失能”两种情形,对“失信者”提前发出惩戒预告,给予宽限期督促履行;对诚实而不幸的“失能者”,审慎适用惩戒措施。全面排查失信限消在库主体,去年以来,累计发出预告通知21300余份,对19000余个失信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纳入失信同比下降28.37%,信用修复同比上升近2倍,助力其回归市场。全市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提升至65%以上,7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均位于全省前列。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执行工作联动不足、智慧赋能不够、队伍保障薄弱等短板制约着许昌法院执行工作更高水平发展,结合您的建议,立足许昌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将民生保障放在首要位置。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不断擦亮“莲城利剑”执行品牌,构建涉民生案件高效执行通道,落实“一次有效执行理念”,切实提升薪资追索、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追索,侵权致害赔偿,房屋买卖纠纷等重点涉民生案件执行成效,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胜诉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居有所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构建涉企案件快立快执“绿色”执行通道,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规范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区分好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对涉案财产优先采取“活查封”措施,有效发挥财产融资再生功能,符合条件的允许置换查封标的物,依法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对非恶意拒执的企业和企业家依法审慎适用纳入失信、拘传、拘留措施,符合条件的,可单次解除限高或进行信用修复,依法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逐步恢复活力。高效推进涉党政机关案件,推动涉案机关履约践诺,帮助企业及时追回资金。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主动融入地方社会治理。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法委,全面强化执行工作内外协作联动,着力构建外部公安、发改全部门联动,内部立、审、执全流程协作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扩大涉案财产查控范围,不断提升“查人找物”能力水平,加大拒执行为联合打击力度,凝聚破解执行难合力。全面用好调解、和解措施,开展好执前督促工作。全面推行执行异议预审查机制,狠抓执行信访实质化解,有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在前端、在基层实质化解,持续深化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力提升地方社会治理效能。加大涉黑恶案件执行力度,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要求落到实处,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是主动融入地方信用治理。与发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强化协作联动,强化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定期联合认定发布信用“红黑榜”,实行信用分级监管。发挥好信用惩戒和激励双重作用,区分好“失信”和“失能”两种情形,对于恶意“失信”者,以集中执行行动为抓手,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打击失信拒执行为。对于善意“失能”者,落实好失信预告、分级惩戒、分类修复三大机制,依法审慎适用限制消费、纳入失信措施,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积极倡导诚信文明的社会风尚,推动地区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五是全面提升执行规范水平。严格落实卷宗同步生成和节点同步生成要求,按时录入节点移交卷宗,严格把控每个环节的结案用时,不断提升执行效率和执行规范度。持续强化终本案件刚性监管,全面发挥终本专员管理职责,全面落实结案四级审批、提级审查、抽查评查三项终本监管机制,所有案件终本报结,均要严格依照法定标准逐级审核把关,不规范案件一律退回整改到位。全面扩大执行公开,加大执行公开微信小程序的应用力度,完善公告悬赏、律师调查令等社会公众参与执行制度,不断优化人民群众了解执行、参与执行、监督执行渠道。
六是用新技术赋能执行工作。积极用好“AI”工具,探索完善制式文书一键生成功能,强化法律法规和典型类案检索,为执行工作增效减负。要用好“一张网”各项新功能,通过“当事人画像”功能,加强当事人信息、关联案件的综合分析,对潜在的风险主动预判,提前标注,精准施策。用好“裁判说理库”和“知识库”,提高法条援引的精准度和释法说理水平,切实提升文书写作质量。用好内嵌的“法答网”和“案例库”,遇疑难复杂案件要加强指导案例和权威观点检索,全面汇总研判,有效推动疑难案件化解。
七是持续优化执行队伍。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执行队伍,特别是将精兵强将任命到集约、终本等专员岗位上,对交叉执行、执转破等重点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由专门团队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压实重点岗位责任。定期组织专门培训,开展典型案例和办案实践经验交流研讨,做好“传帮带”工作,使执行队伍专业素质不断提升。持续强化执行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执行办案“十个严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不正当接触,恪守廉洁纪律,锻造过硬的队伍作风。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8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374-292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