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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1 09:55:06


尊敬的孟庆华代表: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办。我院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有工作落实情况

(一)电子卷宗随案移送机制已全面落地

我市已建成公检法司法协同办案平台,公安、检察、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均同步生成电子卷宗随案流转,侦查材料、补充侦查材料、审理文书全部纳入卷宗范围,实现一案一卷、全程覆盖。案件移送时,同步移交标准化电子卷宗,卷宗残缺、编排不规范的不予受理,从源头规范卷宗制作标准。

(二)线上申请电子阅卷渠道已开通

依托现有协同平台,律师无需现场逐页拍摄纸质卷宗,可线上提交手续申请查阅、复制电子卷宗,系统自动添加身份水印、加密管控,既节约律师时间、打印成本,也能杜绝私自拍摄带来的卷宗泄密风险。全市法院案管部门同步配备阅卷终端、光盘刻录设备,同步支持现场查阅纸质卷宗、调取电子卷宗,线上线下阅卷渠道并行。

二、现存短板说明

目前工作仍存在不均衡问题:少数基层法院硬件配套、窗口服务优化不到位;部分前端移送卷宗偶有存在缺页、扫描归档杂乱等不规范情形;线上、异地阅卷宣传推广不足,部分援助律师不熟悉线上阅卷流程,仍选择现场手动拍摄,增加执业负担,一定程度影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

三、下一步整改提升措施

(一)统一全流程卷宗制作标准

联合公安、检察院细化电子卷宗扫描、分类、归档细则,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移送前卷宗审核,持续提升电子卷宗完整度、规范性。

(二)完善“三位一体”阅卷保障体系

持续用好现有司法协同平台,全面推广线上阅卷;畅通异地阅卷协作通道;各法院标准化升级阅卷专区设备,加密光盘免费提供复制服务,简化律师线上阅卷申请流程。同时加大宣传,重点向法律援助律师普及线上阅卷操作流程,降低办案成本。

(三)建立常态化督导反馈机制

市中级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定期开展卷宗移送、律师阅卷保障专项督查;常态化对接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收集意见,动态优化协同系统功能与线下服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刑事案件辩护质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许昌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0374-292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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