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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六项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9-03-11 08:16:46


    鄢陵县法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审判工作同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采取6项措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惩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分子。坚持严打方针,结合全县实际,对破坏农村水利、电力设备、盗窃农用牲畜,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依法促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依法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依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积极参与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是充分发挥乡镇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让群众自由参加庭审旁听,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让农民感到法在身边;五是继续落实方便群众诉讼措施,坚持“两便原则”,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六是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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