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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345工程”奋力推进执行清积工作再升温

  发布时间:2009-03-12 11:05:32


    最高法院、省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清理执行工作已经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在长葛市法院全面部署和开展。该院也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执行积案的特点,大力实施“345清积工程”,推出了多项针对性较强的清积措施并认真实施,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再提高、再升温,取得初步成果,。

    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执行理念,区分好“履行不能”与“履行不力”、“执行不能”与“执行不力”,把主要精力放在攻克被执行人“履行不力”以及解决人民法院“执行不力”上;二是转变执行作风,执行干警要不挟偏私地穷尽自己的法定职责,脚踏实地走完整个执行程序全过程;三是转变执行效率,要把握好执行启动、准备、实施等与执行有关的各主要环节,全面提高执行效率。截至目前,已执结恢复执行案件130件、清理执结中止案件38个,执行标的额500余万元。

    明确“四个目标”。一是凡具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全部清结束,杜绝新的积案产生:二是消除执行管理和制度中的薄弱环节,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三是巩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提升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实现执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形成内外合力化解执行难的新格局。

    坚持“五个结合”。一是将“清积行动”与深化人民法院新一轮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将“清积行动”与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执行示范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将“清积行动”与建立执行信息系统和执行威慑机制结合起来;四是将“清积行动”加强审判、执行配合紧密配合和衔接起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五是将“清积行动”与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党的领导、强化统一管理、强化沟通协调、强化舆论宣传、强化文明执行、强调审执配合。同时,建立案件联办、联席会议、信息反馈、局长督办、疑案会商、突情处置等协作制度,并将在下一步继续在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升温,力争把全市的执行积案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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