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许昌县法院应工商机关的申请,与许昌县工商局通力合作,全力执行工商机关查处的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假冒伪劣”案件。截至3月13日,工商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6起打假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共执行回罚款18万余元,查扣了一批造假设备,捣毁了一批造假窝点。此举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日常的巡查中,工商机关了解到了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当即展开调查。经查证有的企业存在有假冒他人商标、生产伪劣产品;有的制假贩假。工商机关对上述企业及制假者个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并查扣了有关制假设备,捣毁了一批制假窝点。但有的制假企业及个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置若罔闻,拒不缴纳罚款,甚至歇业来逃避处罚,工商机关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许昌县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向涉案企业及造假者个人宣讲法律知识,敦促他们自觉履行。对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了冻结帐户、扣押财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使该批案件得以执结,有力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