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院长,您好,我是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李鹏,感谢你们法院积极协助我们千方百计查找被执行人线索,使可能发生意外事故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院长,您好,俺是卧龙区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当事人,要不是您们法院的执行法官那么辛苦帮助俺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回俺的救命钱,俺真的没法活下去,您们的大恩大德,俺一辈子也忘不了。”
2月29日上午8时,刚到办公室的禹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冯建民连续接到两个电话,这两个感谢电话缘起于一起离婚执行案件。2000年8月,祖籍禹州市在南阳上班的王某与无工作的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和经常发生矛盾,遂闹至法庭。2007年8月15日,经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调解,王某、陈某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王某于2007年8月16日前一次性给付陈某股票折价款、王某买断工龄款等共计17万元。王某拿到离婚调解书后,便不知所踪。无奈,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执行线索,数次到禹州寻找被执行人行踪,但毫无进展,该案一时陷入了僵局。得知维持生活的执行款没有着落,一时间看不到生活的希望的陈某,萌发了轻生的念头,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一面劝解陈某,另一面与禹州法院联系,讲明该案的特殊性,请求协助执行。
接到协助执行通知后,禹州市法院院长冯建民指示执行局安排专人负责协助执行,并启动执行联络员信息反馈机制,在王某的老家、亲戚等可能出现的地方布下天罗地网,搜寻其行踪线索。2008年2月5日(农历腊月29)中午12点,禹州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组长曹宏伟、执行法官李哲亚接到执行线索,王某在其一亲戚家中出现,立即启动执警联队快速反应机制,与执行四组组成执行联队的法警王贯等六人赶往王某亲戚家中,同时通知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12点18分,曹宏伟等人将王某堵在了其亲戚刘某家中,王某此时目瞪口呆,连声追问执行法官怎么知道其行踪的。下午3点30分,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李鹏一行四人赶到禹州法院,见到王某后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王某表示自己所投资的股票被套牢,现在自己生活也没有着落,即使拘留他十五天也拿不出一分钱。两地执行法官见状,共同向王某讲明利害关系,并劝说王某亲戚借款帮其履行法定义务。2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终于打动王某一亲戚拿出2万元钱,先替王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春节过后,在两地法官共同督促下,王某陆续将下余的15万元标的款履行完毕,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