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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五个加强”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09-03-20 10:29:29


    鄢陵县法院为提高案件质量,首先加强了制度建设,筑牢了案件质量防线。鄢陵县法院党组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对每件案件实行承办人把关、审判长把关、主管副院长把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法理不明不放过,从源头上筑牢案件质量防线。其次是加强了案件评查,完善评估体系。构建科学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量化评估指标。着重体现审结率、执结率、判决率、当庭宣判率、调解撤诉率、上诉率、改判发回率、申诉率、上访率等指标。再次是加强了岗位练兵,提高干警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庭审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办案数量和质量以及书记员电脑操作技能等基础业务竞赛,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司法能力,促进案件质量提高。鄢陵县法院还加强了请示沟通,确保办案效果统一。对一些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领导督办、上访等案件,坚持判前向县政法委、县人大多请示、多汇报,对那些在适用法律、量刑上有分岐的案件,用法理、事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多解释、多沟通,力争法律效果与政治、社会、经济效果相统一。并加强了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一方面通过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加大陪审员参审力度;另一方面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以民主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使审判工作更加光明透亮。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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