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法院多年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以反腐倡廉教育为主体、以多种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以促进干警公正司法、廉洁高效为重点的法院文化活动,法院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果。近年来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本文将通过梳理该院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中的具体做法,总结启示和经验,并针对其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理论精神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坚持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当年的思想政治学习方案、计划和日程表,做到了学有所物、学有所成。
(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硬件投入,建立宣传教育阵地。目前,该院除建有文明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并配齐学习资料、图书资料及其它图书设施外,还开通了法院系统计算机局域网络。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集20万元建成了全国法院系统三级视听视频网络,扩宽了宣传教育途径。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法院文化内涵。长期以来,该院将开展文体活动作为丰富法院文化的重要载体,每年“三八”节组织全体女同志进行专项体育活动、“七一”组织全体干警举行“庆祝党的生日”联欢会、“十一”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庆祝国庆节”诗歌朗诵会、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开展了“迎十七大抒情怀”散文大赛,大家陶冶了情操,业余生活健康向上。特别是2008年,该院抽出3万元为机关和五个人民法庭配置了羽毛球、乒乓球、健身器等运动器材,硬化了活动场地,并经常组织友谊赛,掀起了全员健身的热潮。
(四)强化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队伍建设。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为根本,从坚定政治信念、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司法廉洁、加强职业修养、注重着装仪表、约束举止言行等六个方面,对干警加强职业教育,促使干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讲究司法文明、遵守司法操守、改进司法作风、改善司法形象、弘扬司法正气。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中全会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为主线,经常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精神、指示和规定,特别是近阶段抓好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学习,筑牢廉洁自律和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六)广泛开展树形象活动,提升干警精神面貌。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三新”大讨论活动、“树牢群众观点,增强服务意识”主题教育、“效能提升、争先创优”、“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活动,全体干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该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升,满意率达99.5%。
(七)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助推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向每位干警家庭发一封助廉倡议书,与每户家庭签订一份助廉承诺书,向每户家庭赠送一本廉政文化丛书,重大节假日前向每户家庭寄发一个廉政贺卡,共同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还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和为期一个月的“家庭助廉提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干警家庭踊跃参加,共评出优秀的“家庭助廉提示语”531条。该院把优秀“家庭助廉提示语”汇编成册,印发全体干警及家属随手携带经常学习,为大家增添一份新的精神食量,成为大家审视自我、关照内心、规范和约束言行的生动教材。
二、启示和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时期,法院队伍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当这些腐败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时,法院的一切反腐败措施都将黯然失色。法院文化与腐败意识总是此消彼长的,如果没有法院廉政文化的支撑,让腐败文化占了上风,法院文化的先进性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逐渐总结出法院文化建设的四点经验启示。
(一)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必须加以遵循。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法院文化只有通过多种载体和传播方式才能起到弘扬主旋律、提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缘的思想境界、弘扬正气、促进廉政、鞭挞腐败的作用,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如果载体单一、方式枯燥,将会很大程度影响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该院十分注重培育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方式,如开展 “家庭助廉活动”和“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培育新的文化载体,很好地实现了法院文化在法院和干警家庭之间的交融和互动,为法院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三)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保证文化内容的先进性。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和传播方式,用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思想教育、熏陶广大法官及其他人员,使大家在获得知识、得到艺术享受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受到廉政文化的教育,思想得到升华,充分发挥法官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教育作用,以演讲、歌咏、书画展等为载体,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使干警们在接受先进文化熏陶的同时,自觉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
(四)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将法院文化的积极作用体现在实际工作之中。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之中。一直以来,该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成果的转化,如通过“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经常性教育活动”和宣传“司法为民”先进典型,干警们能够自觉主动地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近年来,该院干警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并结合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如“涉诉信访八公开”、“法官寄语”等一系列优秀的司法为民的制度、措施和办法。
(五)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法院制度文化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法院干警以统一的方式和标准,对其行为和心理进行调整,从而达到严格院规院纪、树立法院形象的目标。近年来,该院连续出台《襄城县法院八小时外工作纪律》、《襄城县法院司法礼仪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全院干警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和范围。同时,建立了巡回审判长效机制、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法官绩效考评体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为该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问题和困难
尽管该院的法院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法院文化建设重视不起来,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改善一下法院环境、悬挂几幅所谓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再者,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法院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由于经费紧张,一些硬件设施无法及时更新。特别是文明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健身室等,有些设施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四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的法院文化建设中还存在着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现象,如不少部门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使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五是法院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并对文化建设进行所谓的“量化考核”,结果非但没有使法院文化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法院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误入了歧途。
四、意见和建议
(一)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人文思想是营造法院文化的重要准则,法院精神是法院文化的灵魂,它具有继承民族文化精华、吸纳世界优秀文化、追求共同远大目标、体现科学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文化特征。主要包括:法律至上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公平公正精神、开拓务实精神、超强竞争精神、廉洁勤政精神、一心为民精神、团结协作精神等。
(二)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近几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和司法礼仪的重要性日趋得到法院内外部乃至全社会的认同和重视。然而,由于多种条件的制约,该院经费保障水平一致很低,一些文化设施无法建设,一些司法为民措施无法落实,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院法院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也反证了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对于法院文化建设的中重要性。
(三)发展外向型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我们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采取巡回开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邀请公众参观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增强法治意识。
(四)进一步丰富法院文化载体。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院文化建设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学习可以是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法官沙龙、法官博客的方式,前两年被称为法制类影视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鲜活,事迹生动感人。总之,要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要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五)确立明确的法院文化发展目标。放眼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确定了明确发展目标。确立既要考虑本地、本院传统优势,又要体现法院特点。就是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法官无私奉献、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质和群体精神,从而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总结出溶汇着该院法官热情的院训和院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