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作动员讲话,对全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政治部主任邢良峰宣读《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会议由常务副院长张英绍主持,副院长申大超,副院长张宝生,纪检组长宋军文,政治部主任邢良峰出席会议。许昌中级法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大会。
梁开生院长在动员部署时,首先阐述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他说,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法院高举伟大旗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法院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法院主题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
梁开生院长提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按照市委在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上提出的“四查四促”活动要求,把“四查四促”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和主线,深入开展,务求实效。“四查四促”具体到法院,一是在思想解放方面,要认真查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树立的牢不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强不强,开拓创新、勇创一流的勇气足不足。 二是在群众观念方面:要认真查摆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是否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最高标准,是否落实司法便民、为民、护民的举措,是否落实审判质量年、调解年活动的要求,是否做到透明司法、文明司法、人文司法。三是在执行能力方面:要深入查摆是否存在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必须完成的工作、有一定难度的事情、领导交办的任务,是积极主动想办法办成办好,还是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推托;要深入查摆工作作风是否存在不扎实,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存在懒惰症、虚假症、扯皮症、浮躁症“四大机关顽症”和欺上瞒下、消极埋怨、推诿扯皮、患得患失“四种不良作风”的问题;认真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办案效率不高甚至超审限的问题;认真解决判决书说理不清,释法不明,有严重的瑕疵甚至错误的问题;认真解决精神不振、纪律涣散、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坚守工作岗位的问题。四是在党性修养方面,要认真查摆和解决党性观念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流于形式,甚至消极应付的问题;认真查摆和解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纪律的问题;认真查摆和解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
梁开生院长指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群众满意上。为此,全市法院要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六个重点,切实抓好落实,确保2009年各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方面走在前列。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方面走在前列。三是积极开展“调解年”活动,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走在前列。四是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破解“执行难”问题方面走在前列。五是深入开展廉政建设“严究年”活动,在从严治警、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走在前列。六是全面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方面走在前列。
梁开生院长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全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院党组、各支部和各部门要牢牢把握中央提出的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制度措施,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