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经济危机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襄城县法院将2009年定为“企业服务年”,采取七项措施化解企业经营困难,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一是成立服务企业工作小组。将全县16个乡镇分为东西南北四个区域,每个区成立一个企业工作组,各由一名党组成员任组长、两名庭长任副组长、四名业务骨干为成员。工作组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同企业负责人座谈,通过多种方式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深入宣传“企业发展关系民生”的意义,营造全民支持企业的大环境。
二是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企业一律减、缓、免交诉讼和执行费用。企业维权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工作原则,优先适用建议程序和速裁机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确保案件既公正高效又案结事了,减轻企业诉累和经济负担。
三是建立防止纠纷成诉机制。针对企业“厌诉”心理和防止诉讼对企业信用产生不利影响,该院与县工会、企业局、人劳局、妇联、民政、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涉企矛盾纠纷调处意见,由该院服务企业工作小组牵头,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政策等手段多元化进行调解,以化解纠纷、企业满意为最高标准,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四是慎用各类强制措施。对企业被诉案件实施“放水养鱼”策略,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依法办案,确需采用强制措施的,小企业经院长批准,中型以上企业报审委会决定。强制措施体现“活”字,防止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同时,对权利人多做说明、解释工作,通过采取制定还债计划、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促成企负债企业与债权人之间达成和解。
五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县公安局、检察院联合组成三个工作组,积极开展对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对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各审判庭和执行机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金融案件集中审判、执行活动等措施,盘活金融资金,为企业贷款注入活力。
六是净化企业周边环境。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压降治安刑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增强企业及职工的的安全感;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园区周边环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法院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法院、企业局、法制办、协调办、人行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涉企案件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涉企案件。
七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投入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以案释法、法律专题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在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企业在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防范机制,预防纠纷和犯罪的发生;要加强与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各方面的联系沟通,依法协调诉讼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最佳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