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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09-03-26 09:03:24


    3月25日下午,许昌县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作动员讲话,对全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政治处主任张文杰宣读《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和《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会议由常务副院长刘安宁主持,县委督查组成员出席会议,许昌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大会。

    孙福现院长在动员部署时,首先阐述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他说,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法院高举伟大旗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法院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法院主题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四查四促”活动要求,把“四查四促”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和主线,深入开展,务求实效。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最终体现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群众满意上。为此,法院要紧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落实,确保2009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孙福现院长最后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体干警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制度措施,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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