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许昌县法院加大计生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发布时间:2009-04-03 08:51:12


    春节过后,许昌县计生委到法院行政庭反映:计划生育部门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很多当事人往往置若罔闻,有的甚至一撕了之,自觉履行比例极低。很多人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误解,他们把国家对计划生育部门的文明执法要求,误认为计生部门工作软弱无力。并不时的对上门做工作的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设置种种障碍,致使计划生育工作有所停滞,人口不同程度的出现反弹。许昌县法院行政庭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申请强力执行,采取了法律赋予的一切必要的手段来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一大批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得到了执行,社会抚养费得到了有效的征收,一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得了应有的处罚,消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空白户,有力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近两个月来,该院共为国家征收社会抚养费近二十万元。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第一、摸清底数,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许昌县法院行政庭对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到法院执行的案件通过审查发现,很多人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是由于从众心理在作祟,他们之间互相攀比,抱着法不责众的不健康心理,持币观望,再加上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作风同以前相比有很大的转变,不同程度的助长了他们的抵触情绪。以致造成了一些计划生育超生户法制观念淡薄,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偷生或超生孩子现象严重,但却不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对计划生育干部的执法活动横加指责。针对这种情况,许昌县法院行政庭要求计划生育部门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印成小册子发放,同时积极向有关人员宣讲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他们守法的自觉性。法院对申请执行的案件不是简单的裁定强制执行,而是向被执行人发放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告知书,告知他们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法院有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来敦促他们自觉履行,此举有效的分化瓦解了违法人员的攻守同盟,使大多数案件得以自觉履行。

    第二、强力执行树法威,坚决依法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违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宣讲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有关人员的侥幸心理,很多人自觉按要求履行了法定义务。但也有个别人法制观念极其淡薄,他们公开抵制法院的执行,甚至有极个别人公开叫嚣:“小孩已经生了了,法院有本事把小孩搦死,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他们对法院的法律宣传置若罔闻,并不时流露出暴力抗法的念头。灵井镇灵南村的李某安某夫妇二人就是这类人的典型代表。为此,许昌县法院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将李某安某夫妇拘留,摄于法律的威严,李某安某夫妇在拘留的当天就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并印刷了100份悔过书予以张贴。此案的顺利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许昌县法院以此案为契机,对拒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有关人员采取了拘留、罚款、冻结存款、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一切强制措施,来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据统计,截至目前,许昌县法院共司法拘留4人,冻结存款10万余元,一批违法人员受得了处理,社会抚养费得到了有效的征收,受得了计划生育部门的好评。

    第三、邀请宣传部门报道典型案例,形成执行合力,努力破解执行难。这次集中执行一开始,许昌县法院行政庭就与院宣传科、县电视台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参与到案件的执行中来,对典型案件跟踪报道。在执行过程中,摄像机的架起,不但记录了法院执法的全过程,保护了执行干警,同时也极大的震慑了被执行人,宣传舆论的压力使他们无处遁形。计划生育案件集中执行以来,共有3篇稿件被有关新闻媒体采用,不但促进了计划生育案件的执行工作,对其他案件的执行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8451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