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法院坚持“学习上求深入、实践上求突破、组织活动上求质量”,在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精心设计组织“自选动作”,大胆创新学习形式,扎实开展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一是规范内容集中学。根据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党员干部学习篇目,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并采取以查促学的方式,不定时调阅学习笔记,检查学习开展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加快学习进度,确保学习质量。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领导干部坚持从高从严要求,努力发挥模范带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带头读书,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带头讨论发言,带头作专题报告。开展领导干部走进基层、法官走进社会、群众走进法院“三走进”活动,以此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是搭建平台开门学。在本院内网站开设专题网页,刊载学习资料等,引导党员干部交流互动学。设立“科学发展在身边”专栏,宣传报道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进展情况、重要动态、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营造氛围促进学。
通过创新学习形式,极大的激发了全体干警的学习热情,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了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