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许昌中院印制了3000份“五个严禁”监督卡,在全市范围内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发放,以便及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五个严禁”监督卡具体发放的对象是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有关人员。监督卡的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该院要求立案大厅、人民法庭应在醒目位置摆放“五个严禁”监督卡,在案件受理后和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必须向当事人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其他业务庭在审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亦应适时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检查“五个严禁”监督卡的发放,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中。
“五个严禁”监督卡的发放,既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又有效地促进了中院开展的“审判质量年”和党风廉政建设“严究年”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