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今年应对金融危机的“吉祥三保”和肩负着重要使命,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运用审判职能服从服务“三保”,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努力做到审判工作服务于大局、服务于人民。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该院认真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应对金融危机和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具体意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切实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对事关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动做好工作,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多赢、双赢的处理办法。依法审理好金融债权案件,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审理好此类案件,认真开展好涉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最大限度保障国有金融债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依法审理好涉及内外资企业和重点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的债务纠纷案件,高度重视、妥善审理好这类案件,切实兼顾企业、地方的利益,努力做到互利共赢,切实优化招商引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讲求执行艺术,适时采取“放水养鱼”、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妥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执行一案搞跨一家企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司法为民第一宗旨,最大限度地排民忧解民难。
该院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切实增强为人民司法的观念,抓紧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大力支持鼓励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对返乡农民工劳动争议、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案件,要认真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等“三农”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完善便民诉讼举措。积极推行诉讼引导、举证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服务措施,坚持就地审理、巡回审判、简易纠纷速裁等便民诉讼制度,使群众得到更加周到的服务。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财政、民政部门的支持,建立各项司法救助基金,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必要的生活救助,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三是畅通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责任倒查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案件承办人责任,探索诉访分离和信访终结机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上级督办的案件。畅通群众监督诉讼的渠道,积极推进审判和执行公开,通过公开开庭、网络庭审直播、网上发布事裁判文书、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等方式,进一步增加司法的透明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积极探索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司法为民新机制,构建司法协助网络和便民诉讼网络,以更加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服务和保障民生。
三、坚持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依法全力以赴保稳定。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责任。该院一是充分发挥司法的打击、保护、调节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行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的犯罪要从重从快打击,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对符合条件的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法适用缓刑、减刑、假释等手段,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二是对于民商事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做到“判前多想一想,判中多讲一讲,判后多访一访”,尽量少一些唇枪舌战,多一些调解疏导,尽量促成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行政案件,多采用行政协调方法化解争议和纠纷,做到既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又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以依法妥善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重视人民群众对裁判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特别是处理社会转型期时期引发的新类型、敏感复杂和群体性纠纷,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务必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审慎平衡各方利益,提高能动司法的水平,绝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引发不必要的负面效应,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