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许昌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五指导检查组组长卢新运一行莅临许昌中院检查指导活动进展情况。
第五指导检查组卢新运组长指出,许昌中院在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做到了动员及时,部署周密,宣传得力,氛围浓厚,总体评价是开局良好。卢新运组长强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关键在加强领导,贵在改革创新。希望市中院机关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具体讲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高标准完成各项规定动作;要精心设计组织好自选动作,在这方面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在创新精神引领下,认真思考和研究。要组织搞好培训、调研、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并加强检查和指导,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二是大胆创新,突出特色。指导组将该院列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点单位,要求该院从组织方式、活动形式、活动载体、评价活动效果和理论建设等五个方面大胆创新。始终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创新,使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富有成效;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提升;要坚持统筹兼顾,放眼全局,科学安排,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开展活动作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深刻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改进司法工作方式,破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要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统筹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着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统筹服务大局与执法办案,坚持与市委“企业服务年”、“项目建设年”和全市法院开展的“调解年”、“审判质量年”活动相结合,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统筹发扬优良传统与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思想教育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着力建设公正文明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四要加强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许昌法院网开辟专栏、专刊,集中报道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要办好活动专刊,注意及时发现、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推广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事例和榜样来教育人、鼓舞人,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利用信息、简报的形式报活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