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着眼群众对法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公开透明监督的新要求,突出实践特色,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法官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该院党组结合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有关制度,制定出台了《法官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
该规定中的法官廉情公示,主要是指对本院法官的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按照自我评价、公开公示、群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提高的方法步骤进行。廉情公示的对象为:本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并扩大到本院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其他工作人员。
法官廉情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九项:一是被公示者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及担任职务情况,本人收入及来源,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私家车拥有情况,本人、配偶、子女经商、赢利性组织兼职、企业入股等情况;二是被公示者是担任科级以上职务法官的廉洁从政情况;三是被公示者落实最高法院 “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四是被公示者落实“人民法官十三个不得有”规定情况;五是被公示者落实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情况;六是被公示者拒礼拒贿情况;七是被公示者被举报投诉和被责任追究情况;八是被公示者自我评定情况;九是其它需要进行公示的情况。
规定要求,廉情公示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天。本人要如实认真填写廉情登记各类表格,本人所在的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收集汇总各类情况后在本院廉情公开栏予以公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某一特定或单项内容进行公示的,专题公示落实情况。必要时,上网公开法官廉洁情况,扩大监督的范围。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法官廉情公示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示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公开公示、情况汇总汇报、举报接待、公示监督以及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等。公示期间,设立法官廉情咨询台、举报接待处,并接受群众通过电话、意见箱等途径的监督。在公示期满后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法官本人廉情登记的真实性。评议结束,院纪检监察室逐一向干警如实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干警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根源,制定自我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和解决,由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该项制度实行廉情公示责任追究,廉情公示测评不满意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的,经核查属实,确定为重点教育整改对象。干警本人在廉情公示过程中能够主动说明自身存在问题、并认真纠正的,原则上将不予追究或从轻处理;对有问题、但不主动向组织说明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廉情公示情况装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警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每次廉情公示情况,进行全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