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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法院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8-03-19 09:38:00


    全省关于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后,许昌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两抢一盗”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法院部署实施关于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案件的审判工作。

    一是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以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为办公室主任,刑庭庭长为副主任,以审判、宣传、信息骨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各基层法院要按时上报审理“两抢一盗”案件有关的信息、数据等情况,每周将上一周收、结案情况向专项斗争办公室汇报。对于打击“两抢一盗”工作开展不力,错报、漏报、迟报信息的,在全市法院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是全市法院要把审理“两抢一盗”案件放在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首位,设立审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台帐和开展旧存案件的摸底清积工作。

    截至3月初,全市法院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112起,涉案165人,审结67起,涉案90人。其中鄢陵县法院和襄城县法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受理的“两抢一盗”案件全部得已审结。全市法院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初显成效。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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