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许昌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做好决战二季度齐心破危局、全力谋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指出,如何全面落实省市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唱响“化危为机、跨越发展”的工作主旋律,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是全市法院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使命和重要工作任务。关于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梁院长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企业发展。全市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企业年”、“项目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齐心破危局,全力谋发展,更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法,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统筹兼顾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危机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要把握工作原则,发挥职能作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涉企案件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坚持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企业职工就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好特有的职能作用。要畅开“绿色通道”,对涉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快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发挥打击职能,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项目建设和企业环境专项整治风暴行动,对扰乱项目建设和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坚决予以严惩。要发挥调节职能,妥善处理各类涉企纠纷,认真办好破产案件,有效化解政企矛盾,稳妥解决涉企执行。要慎用保全措施,对涉诉重点服务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必须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通过“活保全、活查封”、设置担保等方式,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企业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对于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企业,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被诉企业财产,保护债权企业合法权益。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完善调解机制,深化“调解年”活动,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厂矿、企业、农村社区基层组织、金融监管机构、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注重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纠纷,努力把纠纷解决在立案之前、开庭之前、宣判之前。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处各类突发事件。对同一企业立案数量骤增或具有示范效应、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案件,及时向院领导、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依法妥善处理。
四要转变工作作风,开展送法帮扶。对全市800家重点服务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确定院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逐一分包。开展企业巡访帮扶活动,开办企业法律知识讲堂,接受企业法律咨询,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发现企业经营管理的疏漏和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全市法院要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把应对危机、促进发展当做当前法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集中精力战危机,争分夺秒抓落实,动员全员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把服务企业发展、项目建设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全市法院开展的审判质量年、调解年活动相结合,与法院职能和部门职责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企业服务年”、“项目推进年”活动,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