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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之八

许昌中院扎实开展“四查四促”活动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04-14 17:36:53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许昌中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订了《关于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四查四促”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四查四促”活动贯穿于实践活动之中,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在思想解放方面,要认真查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树立的牢不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强不强,开拓创新、勇创一流的勇气足不足。

    二是在群众观念方面,要认真查摆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是否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最高标准,是否落实司法便民、为民、护民的举措,是否落实审判质量年、调解年活动的要求,是否做到透明司法、文明司法、人文司法。

    三是在执行能力方面,要深入查摆是否存在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必须完成的工作、有一定难度的事情、领导交办的任务,是积极主动想办法办成办好,还是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推托;要深入查摆工作作风是否存在不扎实,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存在懒惰症、虚假症、扯皮症、浮躁症“四大机关顽症”和欺上瞒下、消极埋怨、推诿扯皮、患得患失“四种不良作风”的问题;认真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办案效率不高甚至超审限的问题;认真解决判决书说理不清,释法不明,有严重的瑕疵甚至错误的问题;认真解决精神不振、纪律涣散、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坚守工作岗位的问题。

    四是在党性修养方面,要认真查摆和解决党性观念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流于形式,甚至消极应付的问题;认真查摆和解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纪律的问题;认真查摆和解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

    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强调,这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用“六个不”来概括,即司法观念不解放,司法方式不创新,司法能力不适应,司法作风不扎实,司法裁判不公正,司法行为不廉洁,虽然这些问题表现为个别人、个别案,但影响的是法院的整体形象。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要重点围绕以上四个方面、六类问题认真进行查摆整改,同时,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敲响警钟,努力把中院各项工作引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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