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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创新两大“亮点工程”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布时间:2009-04-20 11:07:15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学、结合关注民生紧密学两大“亮点工程”,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把工作重点放在做好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和服务“三农”工作上,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在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采取五项措施化解企业困难,即成立服务企业工作小组,对各区企业进行走访,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对困难企业一律缓、减、免诉讼和执行费用,成立“涉企案件专门合议庭”和“涉企案件执行小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企业维权案件;针对企业“厌诉”心理和防止诉讼对企业信用造成不利影响,与县企业局、人劳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涉企矛盾纠纷调处意见,运用多种手段对涉企矛盾纠纷进行多元化调解;对企业是被告人和被执行人的案件实施“放水养鱼”,多做思想疏导和法律解释工作,通过采取制定还债计划、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促成企业与权利人达成和解。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对小企业经院长批准,对中型以上企业经审委会批准,慎用各类强制措施;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联合组成三个工作组,对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开展六个月的金融案件集中审判和执行活动。

    该院在结合关注民生紧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根据当地实际,襄城法院主动服务“三农”工作,为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该院与县人劳局、工商局、税务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处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与县人劳局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农民工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等纠纷。

    针对中央今年安排“三农”投入7161亿元、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农业农村的政策,该院主动与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16个乡镇党委、政府沟通,提前了解“三农”投资的方向和具体项目,准确把握农民的意向和计划,从法律和市场经济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该院一方面积极审理好涉及农药、化肥、粮食用地等民事纠纷;一方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同时,开展“涉农生产生活设施犯罪”专项斗争,严惩破坏农田水利、电力、交通、公用电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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