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全院干警多学、多思、多写,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多学”是指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日程表的安排,坚持每周二、五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集中学习形式以支部为单位,支部书记为主持人,学习次数不少于10次,每次不低于3个小时,在学习时间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
“多思”是指要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学习和具体的审判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工作中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问题,切实做到以学习促进审判,以审判践行学习效果。
“多写”是指按照我院制定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每位干警第一阶段的学习笔记达10000字以上,心得体会至少一篇。党组中心组成员除心得体会外,每人还要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一篇。
鄢陵县人民法院科学发展观活动办要求每位干警要不断创新学习形式来巩固和深化学习效果,通过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全面反映活动动态,及时的督促检查,确保各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