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调解年”活动中,长葛市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民事调解中的作用,利用他们“进得门,上得堂,说得听,调的和”的地缘、人缘优势,对离婚,及“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等涉及“亲情”的案件进行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至4月,该院2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117件,其中增福庙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张长玉,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民事调解经验丰富,前4个月就参与调解25件,调结23件,调解成功率达92%。
该院通过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调解活动,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法官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拓展审判视野,有效确保了司法公正。二是人民陪审员按程序参与案件调解,扩大了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三是人民陪审员积极做好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讲法等工作,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逐步形成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