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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09-05-13 14:58:41


    5月13日上午,许昌县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动员大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安宁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作了动员报告,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武志业出席了会议。

    孙福现院长首先回顾总结了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他指出,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干警尤其是党员和领导干部比较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理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意义、精神实质和内涵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找准了法院在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应用科学发展观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通过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扎实改进,广大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审判纪律和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

    孙福现院长对分析检查阶段的扎实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找准问题、明确思路、制定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五个贯彻”始终。要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本阶段工作特点,认真落实第二阶段的工作方案。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院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制定分析检查阶段宣传报道方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四要充分发扬民主,争取工作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的积极性,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把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摆上重要位置,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形成有利于法院科学和谐发展的环境。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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