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法院在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运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梳理出的问题,逐条分析,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坚持把法院工作和重大任务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统筹谋划,促使了法院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统筹兼顾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证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法,也是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法院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促进法院的科学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该院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大与实践的结合力度,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转化为指导法院科学发展的本领。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干警还存在着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审判质量不高,重实体轻程序,案结事不了的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法院发展的桎梏。为此,该院强调一要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感,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审判的全过程,自觉践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二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能只为审判而审判,要把审判职能纳入到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整体中去谋划。三要提高审判质量。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的观念,彻底杜绝“超审限”,努力使审判质量各项指标协调、良性发展。四要强化诉讼调解。把调解贯穿到各类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努力提高调解率。不断创新调解方法,促使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从而实现了“由单纯重视法律效果到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由重实体轻程序到二者并重;由重判决轻调解到调判结合,调解为先。”的重大转变。
今年前四个月,结案率提高6%,调解率提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