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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信访评估新机制堵住信访源头

  发布时间:2009-05-27 08:15:57


    为有效遏制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襄城县法院健全信访评估机制,对办理的每一起诉讼和执行案件进行案前静态评估、案中动态评估、案后跟踪评估,及时有效将评估成果运用到预防涉诉信访工作中。近两年无一起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坚持四项原则。即:“谁办案、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律、法规、政策和情理评估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民主权利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并重的原则。

    二是完善评估程序。成立涉诉信访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审判和执行组,同时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政法委和信访局主管人员等参加,涉诉信访评估组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涉诉信访评估方案予以公告、公示,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征求意见和建议。涉诉信访评估组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分析论证会,形成明确的意见。涉诉信访评估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提出包括评估目的,评估过程、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和其它需说明的事项的初步评估报告,提交涉诉信访评估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三是评估成果运用。涉诉信访评估报告一经批准,相关办案部门及人员必须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或认为可采取其他更好措施的,应立即向涉诉信访评估组书面提出,涉诉信访评估组马上复核,将结果报涉诉信访评估领导小组批准后,书面答复相关办案部门。评估成果通过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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