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襄城面粉厂的负责人拉住来企业走访的陈国华法官的手说:“谢谢你们,襄城法院法官给我们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呀”!”这是襄城县法官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该县企业发展的冲击,该院民商事审判将服务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重心,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密切关注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帮助渡难关。
“放水养鱼”助企业。在该院审理的杨某要求该县某针织厂偿还11万元货款一案,细心的法官发现该厂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经营遇到了困境。此时如果让该企业偿还货款,就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办案法官决定创造条件让企业发展起来,再让企业还债。当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厂生产的纺织品都是通过广东省的某厂销往海外,由于出口受阻,广东省的某厂因货物积压而没有支付货款这些情况后,立即和广东省的厂家沟通协调,并最终使广东省某厂提前支付货款。这批货款直接抵扣给杨某,既满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设身处地为企业解了难。
“暖心”司法扶企业。对涉企诉讼案件,该院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尽力维护其正常生产经营,“暖心”司法,让负债企业缓口气。在2008年底审理的禹州市马某诉我县某建材公司拖欠货款13万元一案,该建材公司2008年下半年刚投资100多万元新上了建设项目,却因政策变动,投资化为泡影;接踵而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使该公司生产的水泥滞销,公司经营步履维艰。此时如果简单对公司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让其全部还款,无疑是雪上加霜。审判庭在做好马某的思想工作后,决定给该公司一个“缓冲期”。经过多方协调,马某与该公司达成了分3批支付货款的协议。案结后,办案法官又主动帮助公司销售水泥,为该公司走出困境提供了无私援助。
多方调解救企业。对简单的民商事纠纷,该院多做和解工作,促使原告撤回起诉,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在去年8月份审理的张某诉某房地产开发商退房案,张某从该开发商手里买了一套住房,不久便发现房子有瑕疵。张某找到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态度极差。张某一气之下联系一批购房者,一起要求退房。房地产市场正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已经十分不景气,一旦退房势将引发更大的危机。办案法官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谈心,化解他们之间的“心结”。经过三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开发商对瑕疵工程进行修缮,又补偿给张某部分经济损失,张某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