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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四项措施服务“三夏”

  发布时间:2009-06-04 12:34:49


    许昌县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三夏”,把支援服务“三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深入田间地头,深入一线群众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助民活动,在三夏生产大课堂践行科学发展观。

    一是调整开庭时间。为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耽误夏种夏收,在做好对“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同时,及时调整开庭时间,利用阴雨天气审理,保证农民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农业生产。

    二是开辟立案“绿色通道”。 ,针对农忙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农忙群众提供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方便群众咨询和诉讼,以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为维护农业生产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三是 “涉农”案件优先执行。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坑农害农、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案件,重点强化执行,快执快结,确保三夏生产资金及时到位,让他们能安心搞好"三夏"生产。

    四是坚持开展巡回办案。该院的法官经常到田间地头、农村社区、群众家中就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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