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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三化三制”力促司法警察建设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06-06 11:40:23


    长葛市法院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立足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实际,采取“三化三制”措施,狠抓法警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今年1-4月,法警大队共完成刑事、民事审判值庭110次,处置突发事件2起,协助执行案件68件,未出现一起责任事故,保证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效果良好。

    一、建立司法警务“三化”工作机制。一是日常警务军事化。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并制订《司法警察工作职责》及《司法警察风纪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法警工作有章可循。对值庭、押解、看管、处置突发事件等警务工作作出具体要求,统一安排任务,统一调用警力,统一指挥行动。坚持做到一日三点名,严格规定院内出警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打好基础。二是突发事件处置网络化。严格执行《司法警察工作职责》,积极与相关科室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出勤及时、信息报导及时、处置及时,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做到以法警队为中心,各部门协作联动、有条不紊,从容应对的处置网络。三是履职述职日常化。每位干警每天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都应在次日的早点名时向全队干警述职,对履职中的经验及时总结,全队干警对其所述情况进行评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二、落实司法警务“三制”工作措施。一是首问负责制度。全体干警轮流值班,值班人员拥有接警督察等项职责,值班警员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值班人员落实到位,汇报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违反考勤纪律,出警缓慢,警容不整的情况,如实记入“司法警察绩效考评档案”且要求其必须向全队干警进行剖析检讨。三是工作周通报制度。每周定时召开总结汇报会,干警对自身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报告,由大队领导对其工作得失进行点评,并向院领导汇报,确保严谨有序、富有活力的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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