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经过鄢陵县人民法院张桥法庭干警一个上午的工作,七件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张某、陈某、赵某等七原告与被告曹某系同村村民,2006年被告带领原告们到外地打工,欠下他们每人千元不等的工钱,后经原告们多次催要未果,遂于今年5月20日起诉被告。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考虑到原、被告均为同村农民,所欠工资已近三年,稍有不慎将会导致一起群体性事件,且时下正值“三夏”大忙,时间不等人,为不影响他们“三夏”期间抢收抢种,干警们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案情,讲解法律,充分发挥就地、巡回办案的职能,多次进行调解,在情与法的感触下,终使双方在法庭达成调解协议。这一案件的妥善调处,不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同时,也使双方当事人能够一心投入到“三夏”生产中去。为促进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