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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积极服务支持“三夏”生产

  发布时间:2009-06-10 13:39:22


    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鄢陵县法院张桥法庭以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深化教育活动的内涵。把依法、有效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全力营造优良的司法环境,从而确保农民工安心创业,放心回归,为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专门审理涉农民工案件的巡回法庭。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对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法律常识普及,让农民工及家庭成员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开展法官“走百村、进千户”活动。把党的政策、法律知识送给农民工;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解决民难,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判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与农民工的血肉联系。

    把人民法庭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为主,案结事了”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强化对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帮助他们做好农民工及留守子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尽量将各种涉及农民工的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发挥人民陪审员熟知社情民意,便于沟通协调的独特作用,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对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诉讼的案件,实行“三优先”制度,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诉讼案件,对他们的诉讼费该缓的缓、该减的减、该免的免。“三夏”期间,该庭已妥善处理涉农纠纷近十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二十余次。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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