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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采取“九项”措施为金融机构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09-06-12 11:38:46


    为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和稳定,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快速、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长葛法院采取“九项措施”建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着力打造一个法院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系统,将法院审理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向社会公开,对逃避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员登记备案,在其出入境、融资、置业、注册新企业等方面予以禁止或限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保障。

    一、建立金融案件预约立案制度和集中诉讼协调机制,对于预约立案以及集中诉讼的金融案件立案的,由专人专时负责审查立案和协调;

    二、开辟金融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对于金融案件情况紧急的,立案庭随时抽调人员及时审查立案;

    三、对于金融机构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尽快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

    四、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好涉及金融机构的案件,防止、打击逃避银行债务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合法债权;

    六、深入开展对未执结的金融案件的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执行,保障金融债权的顺利实现;

    七、建立金融案件执行统一协调机制。对多个金融债权人同时申请执行同一债务人的案件,加强协调统一执行工作措施,同时做好执行和解工作;

    八、做好审判执行的延伸服务工作,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自我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九、建立与各金融机构联系的长效机制,适时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及时了解金融机构在法院工作层面的司法需求,接受各金融机构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的监督。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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