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许昌中院分别在长葛市、襄城县等地对杨文中等数名罪犯注射执行死刑。
罪犯杨文中为勒索钱财意欲绑架董某(殁年6岁)。2008年3月14日17时许,杨文中将放学回家的董某诱骗至长葛市一中家属院一废弃的自行车车库内,趁其不备持砖块连续击打其头部,又用双手卡其脖子,致被害人董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次日凌晨1时许,杨文中窜至长葛市一高院内,用该校IC卡电话向被害人董某的父母索要赎金60万元。2008年3月17日凌晨1时许,杨文中在长葛市八七路一电话亭再次给被害人董某的父母打电话告知交赎金地点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罪犯杨文中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许昌中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罪犯苗朋伟对被害人赵某(女)图谋不轨遭到反抗而将人杀死,罪犯赵少军持刀入户,连杀二人后抢劫他人财物,二犯分别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