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一大早,被执行人赵某便来到河南省禹州市法院,亲手将拖欠的25000元标的款,交到该院执行局法官刘国强手中,并一再感谢刘法官一行冒着炎热酷暑帮忙修理农机,并帮助其家属播种玉米。
2005年6月,家住禹州市郭连乡的王某因与同村的赵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将赵某起诉到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应支付王某货款25000元。由于赵某怠于履行判决义务,王随后申请法院执行,赵某闻讯带妻儿到外地经商一直未归,致使案件中止执行。
今年6月4日,执行法官刘国强、付攀得知在外躲债的赵某回乡收麦、播种的消息后,便驱车十几公里赶到赵某责任田头。一见执行法官朝自己走来,赵某拔腿就跑。两位法官见状就同赵某的妻子聊了起来,劝其协助督促赵某履行判决义务。当得知赵某及家人正因农机出现故障无法抢种而伤脑筋时,刘法官二话不说,拿起车上的工具“客串”起了农机修理师傅,付法官则在一旁积极配合工作。播种机修好后,两位法官又一同帮赵某的妻子播种,并悉心的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直到播种完一亩多玉米。
躲在远处树丛中的赵某见到此情此景,眼里含满了感动的热泪。晚上,当妻子把法官入情入理的劝导讲给他听后,赵某再也坐不住了,于是千方百计凑足欠款送往法院,使这起中止4年的积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