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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款上门解民忧 执行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09-07-01 19:39:58


    “谢谢法官了,你们想的太周到了,没想到你们会把钱给送到家里来!”当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家中从长葛市法院执行法官王根民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李某是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07年,李某被吴某驾驶的农用机动三轮车撞伤,花去医疗费二万多元,吴某只支付了伍仟元医疗费,下余赔偿款虽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吴某一直未自觉履行。案子申请到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长葛市法院的执行法官进行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财产查询和协调工作,终于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吴某在银行的个人存款,立即将该存款扣划到法院的专户上。了解到李某行走不便又急需用钱,唯一的儿子又常年在外打工,执行法官们在第一时间将案件款从银行取出,及时送到了申请人李某家中。

    在办理执行案件中,长葛市法院从依法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把执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将申请执行人生活相对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以及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案件作为重点执行案件,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凡涉及此类执行案件,申请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执行回来的案件款要亲自上门发还。截止目前,共执结该类案件43件,到位标的额57余万元,上门兑付执行款59人次,执行款额4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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