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长葛法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思路,更新执行理念,充分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在督促当事人和解,从而有效地缓解了执行工作的压力,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为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耐心细致,思想工作促和解。在采取强制措施前,有针对性地向被执行人宣讲有关的法律政策,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其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针对个别当事人双方矛盾深,脾气拗爱怄气等客观原因,使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员注重发挥思想工作的作用,耐心细致地引导当事人走出误区、为和解打好基础。通过谈话了解、走访调查等方式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和要求,通过谈心交心消除当事人的认识偏差。
二、刚柔相济,强制执行促和解。积极探索执行和解与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追求最佳的执行效果。对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依法、适时、果断地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形成强制执行态势;用被执行人熟知的案例以案说法,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和情理感召的合力作用下,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
三、以人为本,培养感情促和解。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相邻权纠纷等不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注重进行感情交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人性化执行。对有履行意识暂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力促执行和解。针对个案,被执行人因经营困难、天祸人灾、疾病等人为不可逆转原因,确无履行能力或申请执行人有亲属、邻居、战友、同学等关系的,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充分谅解的基础上,执行人员随时将被执行人的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使其沟通思想,促成双方在执行中和解。对经营信誉较好因资金周转不畅造成暂无履行能力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工作方法,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责令被执行企业提供执行担保,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今年以来,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的9件,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的48件,双方和解的42件,占已结执行案件的60%,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