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该院制定了人大旁听案件庭审的有关规定,明确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案件的范围、程序及人大代表反馈意见的处理等,征求人大代表对庭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初,各审判业务庭都制定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计划,报监察室备案。二是开通人大执行工作”直通车”制度。对于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收到督办函后,执行局局长责令承办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大作出书面汇报,反馈信息。此举极大地提高了人大监督的效率。三是每年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审判、执行专项工作。四是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检查和调研。对于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该院在主动向人大汇报执行情况的同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帮助法院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难题,督促有关部门对某些规定予以规范和完善。五是定期举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反馈座谈会。由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直接回答人大代表的提问,并现场答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建议。
今年以来,因诉讼、执行上访案件的数量明显降低,诉讼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也有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