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及其他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开展,长葛法院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开展以“保障审判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强化四项有力措施以确保刑事庭审安全。截至目前,该院审判“两抢一盗”案件63件,提押犯人141人次,未发生一起庭审安全事故。
加强领导,建立安全机制。该院成立了安全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和安全防事故工作督察组,分别由院长和主管党组成员任组长,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司法警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履职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安全防事故”工作长期顺利开展。
强化教育,树牢安全意识。法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围绕增强安保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处突”技能等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法警进行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训练,力求使法警队伍克服麻痹思想,时常自我警醒,不断提高其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切实增强做好庭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真正将“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自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明确责任,细化安全措施。在审判“两抢一盗”等刑事案件执法工作中,法警实行定岗制、定责任制,突出法警执法环节上的“四严”:即提押犯罪嫌疑人突出手续严,防止提错人;提押途中突出监视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候审时突出看管严,防止被告人串供;出庭时突出押解严,保证庭审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安检制度,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尽量把安检“关口”前移,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接触、早了解、早汇报、早解决”。
常抓不懈,营造安全环境。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法院文明执法活动的开展,院党组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由监察室负责对全院文明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和通报,发现有庭审安全隐患的,及时提出批评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坚决杜绝因干警审判不公、执法不力、作风不良而引起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院干警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从整体上减少法院工作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