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案件的审理程序、实体裁判、法律文书制作等五项指标作为评查内容,还把案件调解撤诉率、当庭宣判率、简易程序审理率、巡回审理率等任务指标列入评查范围,并作出明确规定,使评查工作有章可依、规范进行;
二是实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每季通报制度,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每期的《评查通报》上予以通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论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兑现依据;
三是确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具体由审监庭负责,评查人员严格按照《鄢陵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所列任务指标对所有审结案件逐案评查,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办部门反馈,并令承办部门限期纠正。